男子無照駕駛被拘7日罰500元 從事非法營運載客

2016-04-09 10:34:28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民警查詢發現,36歲的長安區人張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依法對張某作出罰款500元並處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並於4月5日送往西安市拘留所執行。昨日,交警新城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因非法駕駛電動三輪車被依法拘留的,該案件在西安市尚屬首例。

    駕駛電動三輪車從事非法營運載客,被交警部門查扣後,經鑒定,車輛名義上以蓄電池為動力,但實際上已超出電動自行車範圍屬於機動車,車主因無照駕駛處罰金500元並處行政拘留7日。

    3月22日下午3時許,交警新城大隊解放路中隊在轄區開展整治違法三類車行動中,在五路口十字檢查一輛藍色無號牌珠峰電動三輪車,車主張某無法提供駕駛證資訊以及車輛號牌,民警依法予以查扣。

    隨後,陜西中正機動車物證司法鑒定所鑒定:該藍色無號牌珠峰電動三輪車2016年1月出廠,以蓄電池為動力,電機驅動用於載人,但其已超出非機動車範圍,且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中對電動自行車的解釋,經對照其他型號摩托三輪車判斷,屬於機動車,其類型為三輪摩托車。

    民警查詢發現,36歲的長安區人張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依法對張某作出罰款500元並處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並於4月5日送往西安市拘留所執行。

    昨日,交警新城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因非法駕駛電動三輪車被依法拘留的,該案件在西安市尚屬首例。

    近期,西安交警部門依法嚴厲打擊治理兩三輪車違法營運載客行為:依法對非法營運兩三輪車扣留並處罰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對於質監部門鑒定屬於超標車輛的,按照機動車的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即無照駕駛機動車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記者 李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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