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佈意見遏制欠薪:明確主體責任 敦促簽訂合同

2016-01-20 16:33:01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何源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每到歲末年初,農民工工資能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都是輿論關注焦點。昨天,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意見》明確,到2020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每到歲末年初,農民工工資能否及時足額發放到位,都是輿論關注焦點。昨天,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意見》明確,將把建築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以及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欠薪問題高發行業作為重點,健全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工資發放制度保障體系。到2020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欠。

  就在此前一天,河南省還舉行了537萬元的農民工欠薪款集中發放的活動。為何欠薪問題年年説,卻年年依然高發?問題的根源究竟在哪?國務院此次出臺的意見,有何亮點?去年中秋節之前,在濟南某工地打工的十多名農民工來到濟南市的清欠辦大廳,反映建築工地包工頭拖欠他們工資的問題。農民工説,對方是中國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欠了大概不到30萬。

  經過濟南市清欠辦的協調,不久後,這32名農民工的工資基本都發放到位了。濟南市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認為,之所以屢次出現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主要原因還是在於施工項目的層層轉包,企業工資支付責任不明晰。主流還是開發商欠施工企業,施工企業欠農民工工資。這條鏈條的根本,還在開發商投資不足。

  對此,《意見》明確了工資支付各方的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總承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負總責,分包企業負直接責任。同時,鼓勵總承包企業直接給農民工發放工資。長期關注農民工維權的公益組織北京行在人間負責人李大君表示,這種“由分包企業提供應發工資表,總承包企業把錢直接劃入農民工賬戶”的方式,能夠避免從前分包企業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剋扣工資的情況。

  李大君説,目前建築市場勞務分包企業很多都是私人挂靠,而且會層層轉包。由勞務分包企業來向農民工發放工資非常不穩定。總包施工企業已經將勞務費已經支付給勞務公司了,結果勞務公司將資金轉移了,沒有發放給農民工,鼓勵由總包企業來直接發放工資的辦法,能夠極大改善欠薪的問題。

  另外,有效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是拖欠工資的直接原因。身為人大代表的山東三箭置業集團油漆工陳雪萍,多年以來一直在基層工地針對“欠薪”問題做調研。

  陳雪萍説,一般農村打工者跟著包工頭幹了十多年了,覺得都是靠信譽,平常一般不欠錢。但是萬一跟著一個工地,確實工地上沒錢,這樣維權就不好維了,因為沒簽合同。政府也一直壓著説如果施工單位拿不出錢了,讓甲方拿,但是很難。

  因此,《意見》再度嚴格了勞動用工規範。督促各類企業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並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資訊、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資訊,逐步實現資訊化實名制管理。

  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時福茂表示,要嚴格實行農民工簽署勞動合同,如果這道卡住了,接下來勞動監察也好查處了。工程到底應該用多少工人,建築領域絕對能測算出來的。這些刷卡的人,需要身份證刷卡,這些技術手段,很簡單。

  此前各地就在實行“保證金”制度,各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工資保證金,否則無法獲得開工許可證。《意見》再次強調,要在建築市政、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保證金制度,並逐步擴大到其他欠薪高發行業。

  人大勞動人事學院勞動力市場教研室主任丁大建説,劃出一些紅線,提出預防措施。保證金制度等都是應急制度。企業不能因為稍微有一點經營不好,就去欺負農民工,轉嫁到農民工身上。

  但在李大君看來,很多情況下,工資拖欠是由於開發商沒有按時撥付工程款,而不是總包施工方惡意拖欠工資。因此,保證金制度的設計仍有進一步完善的餘地:“我們現有的工資保障金制度,是由總包施工企業建立的預留賬戶。但是因為地産開發商或者因為建設單位導致的欠薪狀況,佔到了三分之一。目前,因為資金鏈緊張,總包施工企業已經墊付了大量資金進去。所以應該由開發商建立工資預留賬戶。”

  另外,《意見》提出了工程建設領域用工方式的改革方向:加快培育建築産業工人隊伍,鼓勵施工方將一部分技能水準高的農民工招聘為自有工人,同時引導具備條件的作業班組,向專業企業發展。丁大建認為,欠薪的根源,在於現行用工制度裏存在“城市戶籍工人”和“農民工”的不對等。因此,推動建築業農民工向産業工人和固定職業化發展,或許是根治欠薪需最終解決的問題。

  丁大建説,就是要把這些人將來轉變成企業自己的人,也就是正式用工。為什麼城市裏的正式用工沒有被欠薪,而大部分是農民工被欠薪?根子在用工方式上。所以這一點,在推進城鎮化中,我們希望在用工制度上是一致的。農民工和城市戶籍的工人同等對待,月結工資。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