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新調整的政策中明確提出“購買首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30%,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40%。”很多市民諮詢,按之前的政策,首套房已還清貸款,二套房公貸執行首套標準這一政策是否還有效?山東省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稱,不再有效。
該負責人介紹,按照新政策,若市民購買第二套房,不管有沒有還清第一套的貸款,只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就必須首付40%。記者查詢到,公積金貸款之前的政策是“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未結清貸款的為30%。”也就是説,在這個政策下,如果市民已擁有一套住房,並結清貸款,用公積金貸款再購買房子的時候,首付可以執行首套房的標準。而此次新政策執行後,這個“認貸”標准將作廢,不管有沒有結清首套房的商業貸款,只要是家庭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付比例必須是40%。
歡迎廣大網民為中國網山東提供新聞線索,積極投稿。中國網山東熱線電話:【0531-88556593】 投稿郵箱:zgwsdchina@126.com 中國網山東微網志: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眾號 :sdpd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