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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翻番 半年發放1.01億

稿源時間:2016-08-18 08:43:42  文章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zhanghonghong
【摘要】山東一次性創業補貼發放翻番 半年發放1.01億---濟南、煙臺、日照、萊蕪、德州等5市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1402 7萬元,是去年的7.22倍。也就是説,這一政策從源頭上確定政策享受對象,變“被動等企業到府”為“主動到府落實政策”,基本實現創業補貼政策能享盡享。

  中小企業是吸納就業的“蓄水池”。作為創業大潮中的重要部分,對初創小微企業來説,資金成了“老大難”。於是,針對初創小微企業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崗位開發補貼成了不少初創企業的救命錢。17日,從山東省人社廳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發放創業崗位開發補貼173.05萬元,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1.01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翻了一番。

  此外,濟南、煙臺、日照、萊蕪、德州等5市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1402.7萬元,是去年的7.22倍。

   申領崗位開發補貼,繳社保年限減為4個月

  哪些小微企業可以申領一次性創業補貼和崗位開發補貼?這成了不少小微企業創業者關注的焦點。此前,根據魯財社〔2013〕75號文件規定,對各類人員首次創辦小微企業,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2013年10月1日以後登記註冊),給予不低於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不含創業者本人)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按照申請補貼時創造就業崗位數量,給予每個崗位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

  據了解,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省人社部門也進行了部分調整。其中,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反覆研究後,將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提高到不低於1.2萬元。降低了政策條件,取消了通過金融機構支付工資報酬的規定,將申領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由1年調整為4個月。

  此外,濟南市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也進行了調整。先後分別於2015年9月、2016年8月兩次提高小微企業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由最初的1萬元提高到1.2萬元,又由1.2萬元提高到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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