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男生被班主任體罰截癱
診斷書
2013年8月,山西靜樂縣初一學生李龍龍受班主任體罰當晚,身體出現“胸脊髓損傷”,造成身體高位截癱,目前只能依靠雙拐和輪椅行動。李龍龍出院以後,一直希望能夠回到教室正常學習,但因其身體屬於重度殘疾,學校拒絕接受其入校。當地教育部門為其提供了“遠端教育”,尚未能滿足李龍龍的入學願望。
初一男生被班主任體罰截癱
離開教室已整整3年,李龍龍早已記不清上課的具體時間,但自己受班主任李建清體罰的情景仍然歷歷在目。
2013年8月26日,致遠中學剛開學8天。下午6點左右,初一六班的第三節課,李建清開完班會以後就離開了教室,李龍龍和其他同學坐在教室裏自習。等到李建清站到教室後門的地方時,李龍龍和同桌同學已經在“擾亂課堂紀律”了,李建清看到二人在教室裏互扇耳光,便將二人叫到了教室外。
按照李龍龍的説法,他上課時發現文具盒被別人玩壞了,自己就跟同桌吵了兩句,被李建清看到。“班主任當時一身酒氣,也沒有問怎麼回事,就朝著我的腰踹了三四腳。把我踹倒之後,他還讓我站起來,用手使勁拍我的後背。”李龍龍和同桌接受完體罰以後,兩人也都向李建清認了錯,並保證以後不會在課堂上講話。
李龍龍回到教室以後,情緒低落,一直趴在課桌上,上完了當天剩下的三節課,晚上7點50分放學回家,“下樓的時候就感覺到兩條腿有點虛,身體發飄,只能一直抓著扶手。”回到家中以後,李龍龍將自己被打的事告訴了母親。母親還用“不打不成器”的理論對他進行了一番教育,“李老師打你是為了你好,在學校好好學習,好好聽話”。
當天晚上12點,李龍龍被疼醒,覺得後背一陣難以忍受的劇痛,“我翻身就要坐起來,肚臍以下一下子就沒有知覺”,隨後,李龍龍被家人帶著碾轉各家醫院診斷治療,均被診斷為“胸脊髓損傷”,屬於高位截癱。
入學困難
李龍龍受傷以後,在醫院接受了兩年的治療和康復訓練,雖然他已經不能夠站立行走,但可以借助輪椅活動。
2015年,李龍龍出院以後,一直考慮到自己的身體狀況,擔心將來的生計,他一心想回到學校準備複學。2015年8月,李龍龍的父親向致遠中學的領導提出複學的請求後,卻遭到了學校的拒絕。學校領導稱,因教室在三樓,學校不具備接收殘疾學生上學的條件,“學校還謊稱沒有我的學籍,讓我去找公立學校報名”。
9月7日,靜樂縣教育局領導建議,可以為李龍龍安排“送教到府”,“讓孩子在家裏上課,學校會給派老師”。但是這一建議很快也被否決掉,因為按照相關規定,“送教到府”必須安排一名普通教師和一名特殊教育老師到學生家中講課。但按照靜樂縣教育局局長的説法,靜樂縣並沒有特殊教育老師。此外,李龍龍發現,”送教到府”所提供的課程缺少了很多初中義務教育階段的必修課程,“地理、生物、作文等多門課程都沒有開設”。
為了解決李龍龍的學習問題,當地教育部門又提出了“遠端教育”的方式:由教育局為李龍龍提供一套遠端教育設備,讓他在家中接受教育。但李龍龍並不認可這樣一個建議,他始終認為自己應該享有其他學生應有的教育權利,並要求“隨班就讀”。但當地的教育部門認為,李龍龍已經屬於重度殘疾,不適用於殘疾人士“隨班就讀”條件。
至今,李龍龍仍未能找到滿意的學習途徑。
回應
1、涉事班主任李建清是否受到處理?
致遠中學校長辛俊平:李龍龍患病以後,學校了解到班主任李建清對學生進行了體罰,對其作行政警告處分。但是截至目前,由於無法確定李龍龍患病與李建清之間存在必然關係,因此未對李建清採取過重的處分。
2、班主任李建清當天是否飲酒?
靜樂縣教育局局長宋少勇:李建清體罰學生當天,師生雙方都未報警,因此未能在第一時間對李建清是否飲酒的情況取證。目前,李龍龍表示聞到了李建清身上的酒味,但遭到李建清否認。
3、當地如何安排李龍龍的受教育問題?
靜樂縣教育局局長宋少勇:李龍龍身體屬於重度殘疾,按照相關的教育政策,李龍龍不適合“隨班就讀”。同時,因為他的年齡已經超過了14周歲,也不滿足“送教到府”的條件,而且靜樂縣不具備“送教到府”的能力。目前,教育局提出了為李龍龍安排“遠端教育”,尚在協調之中。
4、學校在李龍龍受傷一事中承擔什麼責任?
致遠中學校長辛俊平:雖然存在李建清體罰學生的行為,事發以後,學校出於關懷,先後為李龍龍的治療墊付了98.1萬元人民幣,但尚沒有證據證明李龍龍“致癱”與李建清存在必然的聯繫。目前,學校已經提起訴訟,希望通過法律途徑判定責任歸屬,具體的情況還需要等待法院的審理。
文字/ 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