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學生因未按期發送繳費憑證被取消錄取資格

2016-08-23 09:11:03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  深圳平湖一名高三畢業生被澳門城市大學錄取了,並在規定時間內繳納了學費。7月23日,該生向校方發送“繳費憑證”時,卻被告知“錄取資格被取消,已補錄其他同學”,原因是該生沒有按期發送繳費憑證,並表示可以退還學費。據該生家長透露,該校的繳費通知書中,並沒有説明必須于7月20日前發送繳費憑證,也沒有口頭告知。家長認為錯不在學生方,希望校方恢復該生的錄取資格,但校方稱學額已滿,不可能恢復。

原標題: 深圳一學生因未按期發送繳費憑證被取消錄取資格

  深圳平湖一名高三畢業生被澳門城市大學錄取了,並在規定時間內繳納了學費。7月23日,該生向校方發送“繳費憑證”時,卻被告知“錄取資格被取消,已補錄其他同學”,原因是該生沒有按期發送繳費憑證,並表示可以退還學費。據該生家長透露,該校的繳費通知書中,並沒有説明必須于7月20日前發送繳費憑證,也沒有口頭告知。家長認為錯不在學生方,希望校方恢復該生的錄取資格,但校方稱學額已滿,不可能恢復。

  按時繳費後未發送繳費憑證

  今年7月,深圳平湖一高三畢業生小陽(化名)以美術專業195分、文化352分的成績通過學校自主招生的方式被澳門城市大學錄取,隨後接到該校書面的《錄取通知書》、《繳費通知書》、《內地新生入學須知》。其中,《繳費通知書》規定:在2016年7月20日前將第一學年學費及保證金合計70000元港幣匯到校方銀行賬戶。匯款成功後,將匯款憑證掃描或者拍照電郵至校方郵箱。

  小陽的父親鍾先生於2016年7月15日在工行匯款成功,但繳費憑證因網路原因,未及時發送。7月23日,小陽重新發送了郵件,卻接到該校“大學繳費通知書上規定是7月20日前提供繳費憑證,現在才發過來,大學已經補錄其他學生,抱歉通知大學會申請退還閣下之學費”的回件。而15日匯款成功至23日期間,小陽及家人並沒有收到校方關於取消錄取資格的通知。

  校方稱學額已滿 不能恢復錄取資格

  得知錄取資格被取消後,小陽的父母當即致電校方,表示不能接受被取消資格的做法,懇請大學恢復小陽的錄取資格。無果,8月18日,鍾先生不得不親自前往澳門城市大學交涉,但校方以學額已滿為由,告知鍾先生不可能恢復資格。“我從家長微信群了解到7月23日之後,大學依然有陸續補錄其他同一專業的同學,這説明我們申訴之後,不存在學額不夠的問題。”鍾先生告訴記者,他認為校方在沒有經過核對,也沒有提前知會家長,更重要的是在家長收到取消“錄取資格”資訊後第一時間致電強烈要求保留學額的情況下,依然單方面取消小陽的錄取資格的做法非常不合理。

  “大學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交學費,這是讓學生確認就讀的目的,我們的學費是在規定期限內交的。交完學費以後將憑證發送到指定郵箱,只是檢查是否按期交費的手段。且繳費通知書中並沒有提及要在7月20日之前把繳費憑證發送至校方郵箱。大學責怪我們沒有按期發送繳費憑證是否本末倒置?”小陽的母親曹女士表示無法理解校方做法。她已經向澳門特區政府高教辦提交了申訴。

  律師:繳費通知書註明不清

  校方做法不合理

  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金焰律師表示,在學生按時繳費、繳費通知書註明不清的情況下,校方以“沒按期發送繳費憑證”為由取消錄取資格的做法不合理。不過,家長打官司的話,要去澳門,他建議目前家長應想辦法儘快解決孩子上學問題。

  家長態度

  若不恢復錄取資格將起訴大學

  據曹女士介紹,她和鍾先生已經離異,小陽在單親家庭長大,性格孤僻,得知被取消資格後,整天悶在房間。“讓他復讀,孩子又不願意。國內大學幾乎錄取完畢了,已經沒有其他選擇了。”

  鍾先生也是一籌莫展,8月18日,他從澳門城市大學了解到,該校尚有其他專業的學額,並向學校提出錄取到其他專業的請求。

  昨日,記者致電澳門城市大學時,校方相關負責人坦言,繳費通知書的意思就是要學生在7月20日之前把繳費憑證發到校方郵箱,20日之前學生沒有向校方發送繳費憑證,就默認學生放棄錄取了,學校沒義務知會學生及家長。截至昨日,澳門城市大學已明確表示,小陽原先所填報的設計藝術專業已經沒有學額,小陽的高考成績又達不到其他專業的分數線,學校無法恢復小陽的錄取資格,但是可以安排小陽在預科班先上一年。

  但鍾先生則表示,不會同意預科班的安排,“又不是出國,多上一年預科班沒必要。若大學不給恢復錄取資格,我們將考慮起訴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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