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留學如何打工?留學生有三類工作機會

2016-08-17 16:53:38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據美國《世界日報》綜合報道,留學(課程)生打工一直是海外留學生們最關心的話題之一。全職F-1 學生第一年是不能在校外打工的,一年後則可以採用CPT或OPT形式,在校外打工。

  據美國《世界日報》綜合報道,留學(課程)生打工一直是海外留學生們最關心的話題之一。畢竟,在美國學習和生活需要一筆不小的花費,如果能儘自己的努力增添一些收入減少家長的負擔,同時鍛鍊自己的能力,何樂而不為呢?

  説到打工,可能很多人馬上想到了去餐館裏刷盤子,不過,實際情況並不像電影裏演的那樣。留學生去校外打工要受到很多限制,這是美國法律的規定。持F1簽證的留學生有校內兼職工作、校外工作的CPT及OPT三類工作機會。

  校內兼職工作(on-campus part-time job)

  這指的是受雇于自己就讀的大學,學生於學期中可以在校園內兼職打工,每週不得超過20小時,放假時則可以全時工作每週40小時。工作機會可以到國際學生中心、各單位佈告欄、校園內網路系統、或各社團學生會等處打聽詢問。校園內可能提供的工作地點包括校係內各辦公單位、餐廳、圖書館、書店、宿舍等等,機會通常留給積極爭取、語言和表達能力較強的學生,通常須經過面試或甚至正式寄送履歷應徵的過程。

  校外工作(off-campus job)

  美國法律對於外國留學生在讀書期間去校外工作有著嚴格的規定,“申請的工作必須要和自己所學的專業或者課程有關聯,並且需要經過自己學校的相關部門批准。”這説明瞭去餐館打工這種工作實際上是不可操作的,或者説是不可能“合法”的操作。如果偷偷去校外打工,那麼只有當所有的知情人(包括僱主以及知道這件事的人)都瞞而不報,學校和移民局都不知情的情況下,才能繼續在美國居留;一旦“打黑工”的事被學校或者移民局知道,後果不堪設想。不但有被遺返的危險,還有可能被終生禁止再次入美。因此,千萬不要挺而走險賠上前途實不划算。

  全職F-1 學生第一年是不能在校外打工的,一年後則可以採用CPT或OPT形式,在校外打工。

  CPT(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基本常識與規定,如下:

  CPT的目的在於為持有F1簽證的學生提供校外實習的機會,使他們在就讀期能夠更好地將所學到的專業知識應用於實際工作場合。

  CPT必須和所學專業或者課程有密切聯繫,是完成學業的必要組成部分。

  如果是有償CPT,也就是拿工資的,必須向學校相關部門(一般是國際學生辦公室)提交申請;如果是無償,則一般不需要提出申請,但絕對不允許接受任何形式的報酬。

  在學校全職就讀(full-time student)滿一年的學生才有資格申請CPT。

  在工作時間方面,暑假期間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其他時間每週不得超過20小時。

  CPT累計時間最多為12個月,如果達到12個月,在畢業後不得申請OPT。而少於12個月的CPT不計入OPT,因此,如果想最大限度地利用實習機會,應該把CPT控制在12個月內。

  對於留學生來説,在學時可以申請CPT,畢業時可申請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的性質與CPT相同,都屬於實習,不同之處在於:OPT的開始日期只能在畢業以後,身份仍為學生(F1簽證),可以全職工作。

  CPT必須與所學課程緊密相關,一般需要接到用人單位的錄用通知才能申請;申請OPT時不需要錄用通知,在畢業後找到工作之前就可能申請OPT。

  OPT申請時間請諮詢國際學生辦公室,開始時間由申請人自行決定。目前規定,最早可以在畢業前90 天提出申請。OPT時間不超過12個月,開始日可以是畢業日起60天內的任意時間,至少每週平均要工作20 個小時。按照目前法律規定,申請人滿足(1)未來的僱主加入E-Verify系統、(2)申請人的專業屬於自然科學、技術、工程或數學(STEM),兩個條件者,OPT時間可以延長。

  目前OPT規定,學生必須在90天內找到工作。為把握時間,有些學生會先找或面談工作。工作時若獲得僱主賞識同意,就可以向雇用的公司申請H1工作簽證,有機會更可長期在美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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