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出生5天遭父母遺棄 疑學生意外懷孕(組圖)

2016-06-29 10:11:25 來源:未來網 作者:朱爍然 王呂斌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男嬰出生5天遭遺棄】廣州荔灣區芳村陸居路西小區,一名出生僅5天的男嬰被遺棄在一張石桌上,隨身紙條自稱“我們是學生不懂事,求求好心人把他撫養成人”。所幸,男嬰經醫院檢查並無大礙,目前已經被送至廣州市社會(兒童)福利院照顧。

男嬰出生5天遭父母遺棄 疑學生意外懷孕(組圖)

■圖為發現棄嬰的石凳。

男嬰出生5天遭父母遺棄 疑學生意外懷孕(組圖)

■出生僅5天的男嬰被遺棄。

  懷胎十月,一朝棄之。前晚9時許,廣州荔灣區芳村陸居路西小區,一名出生僅5天的男嬰被遺棄在一張石桌上,隨身紙條自稱“我們是學生不懂事,求求好心人把他撫養成人”。所幸,男嬰經醫院檢查並無大礙,目前已經被送至廣州市社會(兒童)福利院照顧。

  男嬰被棄之於石桌上

  梁先生居住在荔灣區陸居路西小區,前晚9時許,他路過小區內一棟居民樓時,突然聽到一陣嬰兒的哭聲。“當時我還以為是小貓在叫,走過去一看發現有個BB, 我就馬上報警了。” 梁先生説,嬰兒被放在一個橙紅色的塑膠臉盆內,身上蓋著白色的毛巾,盆內還有一個黑色塑膠袋。

  “塑膠袋裏裝著紙尿片、奶瓶和奶粉,旁邊還有一張字條。”梁先生回憶説,字條上寫著“小孩很健康,5日了,求好心人收養這個小男孩,本人是學生不懂事,求 把他養大成人”的字樣。“他當時哭得很厲害,警察來之前我也不知道怎麼處理,很多街坊就圍過來幫忙。”梁先生説,自己的母親見狀抱起了男嬰,不久就將他哄 睡了。警方到場後,男嬰被送至附近醫院檢查。

  經檢查無健康問題

  昨日上午10時許,新快報記者在現場走訪發現,男嬰被遺棄處係小區內一處小型活動場地,附近過往的居民較多,嬰兒被發現的石桌則正對著街坊陳姐家的大門。 “我昨晚8點多回來的時候還什麼都沒有,平時這裡人很多的,他們(遺棄者)可能是希望早點被人發現。”陳姐説,棄嬰的地方沒有直接的監控,事發前後她也沒 注意到疑似遺棄者出現。

  荔灣區人民醫院距現場僅一街之隔,該院黨政辦一名工作人員向新快報記者證實,該院昨晚確實接收了一名男性棄嬰,經過兒科醫生的檢查,嬰兒出生約5天,各方 面生命體徵都很正常,但沒有其更詳細的資料。據知情人士透露,警方在現場發現了男嬰的上述隨身物品及其家長遺留的紙條,目前具體情況有待調查。

  昨日下午,位於天河區龍洞的廣州市社會(兒童)福利院通過市民政局回應新快報記者稱,男嬰在今早已被送往該福利院照顧,其各方面均正常,但福利院暫不方便接受媒體採訪。

  ■專家看法

  缺乏母愛會對孩子身心造成傷害

  “嬰兒的父母在街頭拋棄孩子,一方面是他們缺乏足夠的性教育,在發生性關係時沒有採取足夠的保護措施,發現懷孕以後又沒有正確對待,生下寶寶後還選擇逃 避,這都是性教育和性知識缺乏的體現。”昨日,紐諾育兒首席專家王榮輝認為,棄嬰的父母缺乏對生命的尊重。“儘管剛出生的嬰兒還不會説話,福利院可以給予 生理上的照顧,但如果缺少了母嬰關係中母親的關愛,會對孩子的身心造成很大的傷害。”

  涉嫌遺棄但還未構成犯罪

  律師説法

  針對此事,廣州律師廖建勳認為,雖然男嬰的父母做出了遺棄小孩的行為,但如果其還未成年的話,那麼還不至於構成犯罪。“如果遺棄者是未滿16周歲的學生, 那麼他(她)是沒有撫養能力的。”廖律師説,要構成遺棄罪的話,首先當事人必須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其次其屬於能夠負擔和撫養而拒絕撫養,並且需要達到一 定的惡劣程度。

  不過,即便未構成遺棄罪,孩子的父母及其家長也有撫養孩子的義務。“父母雙方的家長和學校是有教育缺失的責任的,至少在性教育這一塊做得很不夠。”廖建勳表示,希望社會各方能更重視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避免再次出現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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