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任性瀟灑的背後靈魂可能無處安放

2016-02-26 10:34:23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以前父母會告誡孩子沉迷網路影響功課,耽誤前程,但當孩子成了“網紅”,一天比自己一年甚至半輩子賺得都多,究竟誰會説服誰呢?

  以前,一台接入網際網路的電腦或手機可以讓你宅在家裏看遍世界,現在,它有可能讓全世界都足不出戶就能看到你的生活。在這個時代,變身網路紅人可能就是分分鐘的事兒。你不僅能收穫癡迷的粉絲,還有實打實的進賬。當成千上萬塊螢幕背後的關注,迅速轉化成手裏的真金白銀,誰還能説網際網路只是二進位的虛擬空間?以前父母會告誡孩子沉迷網路影響功課,耽誤前程,但當孩子成了“網紅”,一天比自己一年甚至半輩子賺得都多,究竟誰會説服誰呢?

  網路紅人,既不是道德榜樣也不是神化偶像,他們從誕生就有著濃濃的草根氣息,“網紅”能紅是因為每一個圍觀的人。換句話説,每一個圍觀者都是“網紅”的製造者,這是一種集體的創作與狂歡。從古到今,青年都需要模倣的對象,當他們對主流的推送已經越來越興趣索然,就乾脆票選出自己的代言人。這些他們親手締造的“紅人”更有説服力和影響力,也讓他們更覺得親切,更想去模倣。與其説他們在購買“網紅”售賣的商品,不如説他們在努力接近自己對生活的夢想,因為這些網路紅人比任何勵志偶像劇都更觸手可及。從這點看來,“網紅”現象雖然披著個性的外衣,卻也有從眾的內核。

  當物質越來越富足,年輕人的精神需要一定愈加強烈,精神需要的最高層次是自我實現,網路無疑給了青年更多自我實現的機會。每一代年輕人都會經歷自我意識覺醒與被社會化的衝突,“網紅”給了青年一個抗拒主流社會生活方式的圈子,你們不需要都喜歡我,認可我,但喜歡我的人足以“供養”我就夠了。這似乎也讓年輕人在選擇自己未來生方式的時候越來越勇敢,因為網路這麼大,你總可以找到和自己趣味相投的人,網際網路給小眾以聚合的可能。雖然青年的主體意識可能因為“網紅”現象而被強化,比如更勇敢地彰顯個性,堅持自己,但是有時候這與任性和過分的自我中心也許就一線之隔。

  網紅的異軍突起也讓年輕人看到了一個“不用等待”的世界,出名與財富可能分分鐘內搞定,關於“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厚積薄發”的諄諄教誨似乎已經不再適用,“誰説我不能靠臉吃飯?”“誰説我拜金戀物就一定是錯?”“玩遊戲怎麼就不能成職業呢?”也有人説“網紅”的成功悄然影響著青年的三觀,因為正在發生的一切正在顛覆他們父母那一輩關於人生信念與邏輯。比如,“出頭的椽子先爛”,已經被“網紅”證明不那麼有説服力了。在無限量的資訊海洋中有限的注意力就是競爭的焦點,注意力即是商機。據説,“網紅”的口號就是,“我不是來做生意的,我就是生意!”

  可是,網際網路也許改變了世界,但是它無法改變世界運作的規律,得到的前提必定是付出,無論是讓人賞心悅目的美貌還是花樣翻新的才藝,這背後還得有持續不斷用心經營,只靠新鮮感肯定不會長久,因為人類喜新厭舊的天性在網際網路時代顯得越來越不可遏制,“網紅”再紅也難免過氣。當然,你也可以僅靠顏值拿到代言分成,不過誰都知道顏值只會隨時間貶值。也許有人會説先賺了錢再説,管那麼多幹啥?“只顧當下,不管未來”,看似瀟灑之極,但是內心卻可能充滿靈魂無處安放的空乏和迷茫,就像一個沒有方向,不知所終的旅行者很難安心享受每一刻的風景。

  毫無疑問,“網紅”的出現説明瞭社會的多元化,也為這個時代的年輕人提供了一種新型的人生腳本。他們既是網際網路原住民的集體創作,也是商業力量的産物,他們可供娛樂,可供消費,但無論娛樂還是消費都只能緩解現代人的焦慮與無聊,卻無法回答如何過好自己這一生的議題。真正的“個性生活”與“獨立見解”來源於對自己的深刻認識,而完成這個作業可能需要斷下網,好好“圍觀”一下自己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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