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漢區工商局受理一起離奇投訴,15歲小孩用壓歲錢買狗,家長髮現後向工商部門求助要求退狗。
家住黃孝河路的顧先生投訴,他家小孩只有15歲,未經家長同意,就用親戚給的壓歲錢,買了一條800元的寵物狗。因小孩還未成年,並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希望寵物店退款。店家覺得小孩已長得跟大人一樣,無法區別是不是未成年。店家拒絕退款後,顧先生就請工商人員出面調解。後經江漢區第二工商所工作人員調解,商家最後同意退還消費者買狗錢500元。
江漢區12315工作人員昨天告訴武漢晚報記者,每年春節期間,都會接到有關壓歲錢的投訴,大多是反映小孩沒經家長同意,私自買智慧手機,也有小孩私自買網站遊戲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