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東營9月1日訊 東營市河口區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區醫調委)是河口區現有的四個專業性調委會之一,通過“第三方介入”的方式統攬調解全部移交和個人申請涉及醫患的糾紛案件。區醫調委堅持“法、理、情”並用,在2年的時間裏,共參與調解醫患糾紛17起,成功調處14起,2起建議起訴,1起正在調解中,涉及調解金額227.5萬餘元。有效避免群體性事件3起。區醫調委的成功運作,有力緩解了醫療機構面對各類醫療領域矛盾糾紛社會事務的干擾,為糾紛中患方當事人儘快得到合理賠償提供了便利,多次受到河口區委、區政府和區委政法領導的好評,達到了創新調解方式、和諧醫患關係、維護社會穩定、分擔政府憂愁的預期效果。
一、加強領導抓保障。2013年5月經河口區委第33次常委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關於建立健全大調解工作體系,進一步深化落實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導性意見。2014年由河口區司法局、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牽頭組建區醫調委,制定了《河口區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實施意見》,明確建立區醫調委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組織機構、調解原則、適用範圍和條件、調解程式等,就開展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提出工作意見。人民調解委員會經費和專職人民調解員工資報酬列入區級財政預算,為開展調解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整合力量抓隊伍。一是配強調解員,發揮骨幹作用。面向社會通過公開招考3名專職調解員,由其中1名政治、法律素質高,具有奉獻精神,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的退休幹部擔任醫調會主任,引領和保障醫患糾紛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配強專家庫,發揮優勢作用。2015年,選聘知名律師、退休法官、行業專家等47名骨幹組建區人民調解員專家庫。今年5月份,選聘51名醫務工作者組建醫學專家庫,雙方當事人可在專家庫自選專家諮詢、“診斷把脈”、醫療責任評定。鑒定意見和評定結果可作為醫療損害賠償的依據。
三、強化調解抓效果。醫患糾紛形勢嚴峻,特別是一些重大醫療糾紛,牽涉人數眾多,對峙局面嚴重,稍有處置不當不及時,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帶來悲劇性後果,造成社會動蕩。醫調委高度重視醫患糾紛調處工作,哪有糾紛,就第一時間奔赴現場,疏導勸説,宣傳法律,調解糾紛。調解員注重情理法相結合,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引導當事人通過合法途徑依法維權。調解糾紛的每個環節,都堅持公平公正,于法有據,合理賠償。如胡某在診所輸液死亡案、宋某在河口區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案等,通過醫調委的調解,得到妥善解決。將即將爆發的群體性鬧事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維護了醫方正常的醫療秩序,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大局。
四、聯動聯調抓效率。河口區司法行政、衛生計生、公安、法院、食藥監等部門之間建立聯動聯調工作機制,整合資源,交換資訊,密切配合,提高調解工作效率。對複雜、疑難的醫患糾紛,各部門及時溝通、互相配合,發揮各自優勢,努力化解矛盾。如李某在河口區人民醫院輸液死亡案,區醫調委第一時間趕到糾紛現場,與醫患雙方進行接觸,穩控事態;區食藥監局第一時間到場查封藥品;區公安分局出動警力對涉事打砸人員依法拘留,各部門合力將一起群體性鬧事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維護了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
五、完善制度抓規範。醫調委是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是河口區人民調解工作的創新,籌建時間短,沒有可資借鑒的現成資料,加之醫患糾紛突發性強,大部分精力要放在糾紛的調處上,不可能做到制度建設的一步到位。醫調委採取邊調解、邊完善的辦法,在糾紛調解中完善制度,在完善制度中推進糾紛調解。目前已基本完成調解規則、崗位職責、調解紀律、辦事指南、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文書製作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形成較為完善的制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