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男子串通輔警倒賣個人資訊 仨同夥被依法批捕

2016-12-09 10:57:17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青島日報 青島觀 青報網訊 個人資訊安全事關重大,嚴厲打擊侵犯個人資訊安全犯罪絕不手軟。其中,王明還涉嫌將在履行職責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提供給他人,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

  個人資訊安全事關重大,嚴厲打擊侵犯個人資訊安全犯罪絕不手軟。日前,市南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犯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依法批准逮捕了三名犯罪嫌疑人。據悉,該案是青島市市南區首例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案件。

  家住市南區的李華(化名)上網時發現,網路上存在出售和購買公民個人資訊的QQ群,而且在出售與購買之間存在差價,遂産生了倒賣公民個人資訊賺取差價的念頭。自2016年3月起,他先後加入了多個資訊QQ群,從中收集購買了大量公民個人資訊,並加價出售,獲利5萬餘元。

  2016年9月至10月,李華與河北省的王明(化名)取得聯繫,從王明處購買了5000余條公民個人資訊。王明是河北省某地公安局指揮中心的一名輔警,2015年至2016年間,王明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利用工作之便,私自登錄調取公安內網中大量公民個人資訊,通過QQ接單,出售獲利。2016年9月至10月,李華將資訊出售給了河南省的陳天(化名),獲利數千元。陳天購買公民個人資訊加價賣出或從網上購買了別人的支付寶賬號及密碼,從中盜取錢財。

  本案證據顯示,網路上有一些不法分子,將不法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存儲于百度雲盤、360硬碟等網路存儲工具或個人電腦中,利用QQ群相互交易,通過發送QQ離線數據包、百度雲連結的方式進行資訊倒賣,大多通過微信或支付寶轉賬,一套資訊的購買和出售只有1角至二三元。被出售的公民資訊包括該公民的身份證號、身份證照片、戶籍地、銀行卡號、駕照及機動車行駛證等大量真實資訊。

  這些個人資訊被不法分子用於註冊各種賬戶,包括各類遊戲賬號、支付寶賬號用於賣錢或者盜取錢財,甚至用於給國外賭博網站洗錢以賺取佣金。有時賣家還會註冊銀行卡賬號,將其與支付寶賬號捆綁銷售獲利。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過程中。

  新聞連結:

  《刑法》第253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提供或出售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得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並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

  從以上條文可以看出,刑法修正案(九)將侵犯公民資訊犯罪納入修改的範圍,且修改幅度較大,這充分體現了國家層面對於針對公民個人資訊的犯罪的重視和嚴厲打擊的決心。

  比照《刑法》的規定,我們可以發現,王明、陳天、李華都觸犯了刑法關於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規定。其中,王明還涉嫌將在履行職責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提供給他人,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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