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小區內"僵屍"自行車該有個啥"歸宿"?

2016-11-22 13:37:01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隨著城市公共交通體系的完善和私家車保有量的迅速提升,自行車和電動車在不少家庭中,已漸漸失去原有的主導地位。連日來,記者走訪了北園路、羲之路以及銀雀山路等路段,這些路段的老小區也存有“僵屍自行車”的問題。

  隨著城市公共交通體系的完善和私家車保有量的迅速提升,自行車和電動車在不少家庭中,已漸漸失去原有的主導地位。棄之可惜,留之無用,大量“僵屍”自行車和電動車長期佔據了小區的公共資源,日漸成為物業管理的一道難題。


祝丘路南側板紙廠家屬院樓道內也被廢舊自行車佔領。

  起因

  售賣“僵屍”自行車 物業自稱“很無奈”

  近段時間,有部分小區居民撥打市民服務熱線12345反映,蘭山區濱河大道與聚才路交會附近某小區物業將在小區長期無人使用的“無主”、“僵屍”自行車以廢品價格出售,小區業主認為不合理,要求相關部門協調物業妥善處理此事。

  11月16日,記者聯繫了蘭山區濱河大道與聚才路交會附近的小區物業,一工作人員介紹,小區居民對於小區內的“僵屍自行車”頗有不滿,希望物業能對廢舊自行車進行有效管理。無奈之下,物業為了清除廢舊自行車,才將多日無人認領的廢舊自行車集中起來售賣清理。

  物業的做法引起小區一些業主不滿,“被清理的自行車,相當一部分存放在1號樓一樓的一個大廳裏,這是此前物業所允諾的存車地點。現在,物業把這個大廳收拾起來另作他用,才大規模地挪車清理。物業清理起碼該履行告知程式,但是很多業主都對物業清理自行車的消息一無所知。”小區業主李先生説。

  調查 “僵屍”自行車 平添不少麻煩

  有的銹跡斑斑、有的落滿灰塵、有的“缺胳膊少腿”……接連幾日,記者走訪了市區部分小區發現,幾乎每個小區都有廢棄的自行車。這些廢棄的自行車長期霸佔小區公共空間,不僅有礙觀瞻,還存在安全隱患。由於難以找到車主,這些“僵屍”自行車也令不少物業或社區犯難。

  11月17日下午,記者來到祝丘路與平安路交會附近一小區,該小區僅有3座住宅樓,樓層最高的為5層,與高層或小高層相比,小區的戶數並不多。為方便小區居民停車,物業還在小區搭建了一個小停車棚。記者來到車棚卻發現,車棚裏儘是許久無人問津的“僵屍車”,其中靠在墻角的電動自行車上落滿了灰塵;還有一輛電動自行車後視鏡沒了,車身但凡能看見的地方已經銹跡斑斑;停車棚一側還有一輛廢棄的電動三輪車,不僅沒有車鎖,車身多處都有破損,左後側的輪胎也早已癟了,早已無法使用。

  20日上午,記者在金雀山路與中丘路交會附近的臨工家屬院內看到,本來就不寬敞的樓道被自行車佔滿,有的樓道內,廢舊自行車被主人遺棄到樓梯下方的空隙中。“樓道空間本就狹小,廢舊自行車停放在樓道裏非常礙事。”在此居住的張女士説。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北園路、羲之路以及銀雀山路等路段,這些路段的老小區也存有“僵屍自行車”的問題。車輛不是沒車座,就是沒轱轆,車籃裏也堆滿了垃圾或小廣告。不僅小區有“僵屍自行車”,就連部分寫字樓的停車區也有不少無人認領廢棄的車輛。這些無主車輛長期佔據小區公共空間,確實成為其他業主的心頭煩,也給物業監管帶來了難度。

  居民:不賣佔地方 賣又不值錢

  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日益提高,私家車和電動車逐漸成為市民主要的代步工具。據金雀山路與祝丘路交會附近的板紙廠小區內住戶介紹,有的廢舊自行車放置在此已經有6年的時間,車主是一名住戶,但就是不清理,也不處置。另一輛自行車放了也有3年了,車主是一名租戶。

  “原來這家住戶以前騎自行車,後來買了電動自行車,時間不長又買了輛轎車,這兩輛車就閒置下來了。另一輛車的車主已經搬走了,走時嫌處理起來太麻煩,就直接扔在這裡了。”居民劉女士介紹。

  “我也知道放著是挺佔地方的,但賣也賣不了幾個錢,還不如放在這裡,説不定什麼時候還能騎一下。”一名車主告訴記者,“但放置一段時間就忘了樓道裏還有自己的自行車。”

  “其實就是沒人張羅,誰家也不差賣廢品的這兩個錢。”居民周女士建議,她希望小區進行統一清理,一年集中清理一兩次。每次清理完,將廢棄自行車拉到指定地點,貼出通告,動員居民,有修理價值能夠再利用的就聯繫捐給農村或者貧困學生,不能再使用的,就直接送到廢品回收站回收再利用。這樣既節省了空間,美化了環境,還可以讓廢舊自行車變成再生資源。

  然而記者詢問了幾家廢品回收點,他們並不收二手自行車。收廢品的蔡先生説。“自行車賣不了幾個錢,如果成色還不錯而且還能用的話,能賣二三十元,如果品質太差,就只能按照廢鐵來收了,一輛自行車估計也就能拆出10斤左右的廢鐵。”蔡先生説,“我勸你別賣了,賣的錢還不夠買瓶飲料呢,我要是收了你這車,還不夠費事的。”

  物業:自知無權處理 惟恐惹出麻煩

  記者了解到,許多社區物業都曾組織居民清理過樓道雜物,然而,這些“僵屍”自行車卻成了最棘手的事情。物業對於小區的“僵屍”自行車不滿,但又有些無可奈何。“居民希望我們物業能對廢舊自行車有效管理。但管理起來很難,自行車也沒有任何登記,想找車主並不容易。”一不願透露姓名的物業經理説。

  “我們之前曾貼過告示,要求居民儘快認領廢棄車輛,但很多車子至今找不到主人。”一家物業公司的負責人説。儘管許多業主建議將這些車子清理走,卻物業多次貼出告示,要求廢舊車的主人在規定日期內清理,但始終沒有回音。這些車子屬於業主的私有財産,物業無權私自處理。如果隨便處理掉,業主可能會産生不滿。“如果處理了,車主可能會回來找,隨意處理這些自行車,還有投訴的,真是麻煩。”

  市房管局物管科:

  最好通過業委會商討處理措施

  市房管局物業管理科:根據我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

  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廢舊自行車是業主的私有財産,若物業發出清理通知後仍沒有及時清理,不僅給物業管理帶來一定的成本,同時也造成了公共空間的浪費,業主集體有權決定“僵屍自行車”的命運。因此,處理廢舊自行車時,物業最好能通過業主委員會商討具體處理措施。

  律師:

  處理前應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

  沂蒙晚報法律顧問、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律師:針對長期閒置且無人認領的廢棄自行車,如果確已影響到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小區物業或社區可按照無主物進行處理。處理過程中,為避免構成民事侵權,相關部門可在處理前在小區顯著位置貼出相應告示,並限定期限通知車主前去認領。在期限過後不來認領的車輛,物業或社區可以按無主財産處理,所得資金用於改善小區的環境或生活設施等。

  沂蒙晚報記者袁文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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