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撞男童扔綠化帶案開庭 肇事大學生被建議判3年以下

2016-11-16 09:02:53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駕車撞傷男童,在明知乘車人將孩子扔在路邊的情況下仍乘車逃離現場。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致1人重傷,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並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駕車撞傷男童,在明知乘車人將孩子扔在路邊的情況下仍乘車逃離現場。今天,備受社會關注的“撞傷男童扔綠化帶”案肇事司機開庭受審。

  據檢察機關控訴,今年3月18日22時,安某駕車沿S102線由西向東行駛,當行駛至歷城區郭店鎮曹家館村路口處時,將沿人行橫道由南向北步行至此處的楊某研撞出去三四米遠,致楊某研摔倒在地後昏迷不醒。經法醫鑒定,其傷情為重傷2級。事故發生後,安某乘車逃逸。經歷城交警大隊認定,安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3月24日,安某到交警部門投案。

  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致1人重傷,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並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安某屬於主動投案,投案後主動交代犯罪事實,依法可從輕處罰。案發後,安某未賠償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可酌情從重處罰。綜上,檢察機關建議對安某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庭將擇期對案件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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