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輛我還不能做主?在很多駕駛員心目中,自己的車可以自主打扮,殊不知諸如車身顏色等必須與行車證保持一致,否則就是違法行為。近日,濟南歷城就有一奧迪車駕駛員因擅自車身顏色,本是灰色車輛偏偏貼上了白色車膜,被歷城交警給予罰款200元的處罰。
10月27日11時20分許,歷城交警指揮中心報警系統發出警報,一輛私改顏色的白色奧迪車正通過二環東路華龍路路口。接到報警後,指揮中心立即調度民警成功將車輛攔截。
“你的車改顏色了?”
“我不知道啊,這是朋友借的車。”駕駛員小夥回答説。
經查詢,該奧迪車登記的顏色是灰色,而車主卻私自在車身上貼了一層白膜,並未到車管所進行備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變更車身顏色的要在一個月內到車管所進行備案,民警依法給予駕駛員200元罰款不記分的處罰,並責令其恢復車身原來顏色。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張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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