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棚改推廣貨幣化安置 2年內子女可在原片區入學

2016-10-31 08:51:48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水母網10月31日訊 (YMG記者鄒春霞 通訊員高健)在棚戶區改造中積極推進貨幣化安置,擴大貨幣化安置比例,有利於降低庫存、調整結構,實現棚戶區改造與房地産市場聯動,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選擇房屋産權調換,並且不繳納房屋産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征契稅;繳納房屋産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

水母網10月31日訊 (YMG記者鄒春霞 通訊員高健)在棚戶區改造中積極推進貨幣化安置,擴大貨幣化安置比例,有利於降低庫存、調整結構,實現棚戶區改造與房地産市場聯動,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記者從煙臺市住建局獲悉,市住建局日前下發《關於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指導意見》,新政指出,從煙臺市住自2016年起,各縣市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貨幣化安置比例要達到50%以上;對商品住房庫存較大、去庫存週期較長的地區,要進一步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

貨幣化安置形式分三種:

第一種:政府集中採購。由政府集中採購部分市場上在建或已建成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居民選擇。房屋採購價格不得高於所在區域周邊同類商品住房的平均價格。

第二種:政府組織購買。政府蒐集整理房地産開發企業的房源資訊,引導棚戶區改造居民自主選擇購買。

第三種:直接貨幣補償。新政指出,對選擇貨幣化安置的棚改居民,由徵收部門在按評估價格對被徵收人房屋給予補償的基礎上,額外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利用存量商品住房安置的獎勵標準要高於現金支付方式。

新政減免契稅的5種類型

棚戶區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徵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並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征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

選擇房屋産權調換,並且不繳納房屋産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征契稅;繳納房屋産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

個人所得稅:棚戶區居民取得的貨幣安置補償款按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棚改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印花稅:對改造安置住房經營管理單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購買安置住房的個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2年內子女可在原片區入學

子女入學方面,棚戶區改造被徵收人自貨幣化安置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內,被徵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徵收房屋區劃片區內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學校應視同片區內生源辦理。被徵收人以貨幣化安置補償款購買商品房後,也可憑《購房合同》和《貨幣化安置證明》在商品住房所在片區,辦理戶口遷入後按規定辦理子女轉學、入學等手續。

對購買存量商品房轉變為城鎮戶籍的棚改居民,可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申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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