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男子撞死6歲女童逃逸 肇事司機開來4輛車

2016-10-28 19:27:46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六歲女孩正是天真爛漫、無憂無慮的年齡,像一支含苞待放的玫瑰,成為一家人的期盼和希望。離開朋友家後,臧某某打電話給在交警大隊工作的朋友王某,以替別人諮詢的名義,詢問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理辦法。

  六歲女孩正是天真爛漫、無憂無慮的年齡,像一支含苞待放的玫瑰,成為一家人的期盼和希望。然而突如其來的一場車禍,卻奪去了她幼小的生命,玫瑰還未綻放就已夭折,讓人痛心不已。然而,更讓人氣憤的是,車禍發生後,肇事者臧某某不是在第一時間報案、及時將受害人送醫,而是選擇駕車逃離現場、藏匿肇事車輛,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在辦案民警充足的事實證據面前,他終究不能自圓其説,一切皆是徒勞。10月26日,記者從山東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臧某某,已被高密警方依法刑拘,正準備提交檢察院批准逮捕。

  小女孩被撞身亡 肇事車逃逸

  10月14日上午9點10分左右,高密市井溝鎮村民孫先生發動起自己的轎車,想到朋友家辦點事。孫先生沿著村裏的一條水泥路往前開,之後右拐行駛到另一條南北方向的水泥路上。此時正是農閒時節,村街兩邊,聚堆著不少老人在閒聊。他沿村路由北向南慢慢行駛了大約50米的樣子,發現前面不遠處的道路西側,好像有一堆衣服扔在路上。他在心裏還埋怨:怎麼把衣服扔在大街上,給車輛和行人帶來多大的麻煩。心裏想著,車也繼續向前開著。

  等孫先生行駛到近前,頓時被嚇得魂飛魄散:道路上堆放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個小女孩!小女孩頭朝東南、腳朝西北斜躺道路西側,孩子頭部底下還流出不少鮮血。他連忙停車,立即撥打了120和110報警電話,請求處理。當地派出所出警後,發現孩子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同時發現在小孩子身體東邊的一棵楊樹旁,有一個疑似汽車的反光鏡碎鏡片,懷疑小女孩是因交通事故死亡,便及時回報給110指揮中心。

  民警精心研判,推定案發時間

  得到110指揮中心的指令後,高密市交警大隊事故科的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現場情況慘不忍睹:小女孩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鮮血灑滿了水泥路面。經調查走訪得知,受害女孩叫李某某,今年6歲。其父母是四川省越西縣來高密打工的農民,就住在附近的一個木材加工廠。當受害人父母看到死去的女兒時,一下子都驚呆了。等反應過來,母親抱著死去的女兒,哭得死去活來,始終不肯放下,疼得幾次昏厥過去。

  事故科民警來來回回反覆勘查,可現場除了發現一個破反光鏡和一塊反光鏡塑膠片以外,沒有其他散落物。受害人衣服上也沒有提取點滴有價值的漆末。同時事發地在村子東面,國外車輛和行人很少,根本沒有監控設備,給破案工作帶來很大難度。但案情重大,圍觀群眾對此事故議論紛紛,此案不破,無法給群眾一個交代。

  案件上報後,高密交警大隊立即啟動交通事故逃逸偵破預案,抽調精幹警力成立了“10.14”專案組,分管交警工作的市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親自挂帥,進駐案發地指揮破案。事故分析會上,大家集思廣益,決定從確定發案時間為突破口,找到肇事車輛。如何才能確定發案時間,成為破案的關鍵。但案發現場周圍沒有監控,也沒有目擊證人,如何才能確定發案時間呢?

  正當大家苦思冥想尋找發案時間時,其中一位民警的一句“現在好多私家車都裝有行車記錄儀,報警的孫先生車上如果有行車記錄儀就好了”的話,提醒了大家。於是,專案組找到報警的孫先生,結果,孫先生的車上真的裝了行車記錄儀。行車記錄儀準確記載著他行駛到案發現場的時間是上午9點09分38秒。根據這個時間,以及現場遺留血跡乾濕程度,專案組推定案發時間為上午8點30分至9點之間。

  瞞天過海,肇事司機開來四輛車

  根據推定的案發時間,專案組兵分兩路:一路走村串戶進行摸排,爭取尋找到目擊證人;一路對案發現場周圍各木材加工企業的個人監控進行了調取,凡是早上7點到9點進出村口的各類車輛進行全方位排查,排定出案發時間段出入該村的13輛汽車、摩托車、農用三輪車。但令人遺憾的是,這10多輛車均排除了肇事可能。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的時候,民警回憶起曾有一位麵包車車主臧某某,在問話時神情慌張,説話吞吞吐吐,回答問題躲躲閃閃,顯得異常緊張和不安。雖然該麵包車他已賣給他人,並且也排除了肇事嫌疑,但憑著多年的辦案經驗,民警們還是判斷此人有重大嫌疑。因為沒有直接證據,民警暫時沒有對其採取行動,而是繼續在村民中調查。

  在摸排中,有群眾反映,臧某某不只有一輛車。民警當即再次找到臧某某,追問其到底有幾輛車。臧某某説,還有一輛很舊的小貨車。當民警看了這輛貨車之後,也排除了該車肇事嫌疑。

  民警通過調查的證據摸排的資訊證實臧某某還有其他的車輛,但是臧某某始終不承認,不斷地跟民警繞圈子,干擾偵查方向。機警的辦案民警看破了臧某某的心思,不急不躁,繼續追問,不得已臧某某告訴民警,自己還有一輛農用三輪車。民警感覺現場遺留的反光鏡碎片,也有可能是農用三輪車上的。可仔細檢查後,這輛三輪車也排除了肇事嫌疑。對民警的多次詢問,臧某某像突然想起來似得,又供述還有一輛越野車。可當民警見到他的越野車之後,發現越野車很完好,肯定沒有發生過事故,四輛車都見到了,還是沒有見到肇事車輛,弄得辦案民警心裏也沒了底。

  可受害女孩不幸夭折、受害人親屬撕心裂肺、悲痛欲絕的哭喊,始終在辦案民警腦海中閃現。民警的責任、受害人親屬的期盼,讓辦案民警不顧得休息、不顧得吃飯,誓言不破案決不收兵。於是,辦案民警重新觀看了從前調取的監控,並通過暗中調查,查明瞭臧某某平時生活關係與社會背景。通過民警大量的摸排工作,終於獲得證明了臧某某還有一輛較新的無牌白色福田牌輕卡貨車、平時用來拉木製品的直接證據。

  民警第五次正面接觸臧某某。面對民警的詢問,臧某某仍堅持自己只有一輛輕卡貨車。民警早已料到會有如此結果,便直接拋出證據,令臧某某無法自圓其説,心理防線瞬間被攻破。不得已臧某某只好將民警帶到了其朋友開的一個木材加工廠。剛一進廠院門,民警就看到了那輛白色福田牌輕卡貨車停放在院子裏。只見車子沒有懸掛牌照,左前反光鏡只剩下一個塑膠外殼,鏡片缺少。車子底部後車軸上還留有幾片血跡。辦案民警立即將車軸提取物與現場遺留的破裂碎片送有關部門檢驗,鑒定結論為現場碎片就是臧某某這輛貨車留下的。

  拒不承認,心機費盡也枉然

  儘管肇事汽車是臧某某的,事發時也是臧某某開的車,事故現場遺留玻璃碎片與肇事車缺失的反光鏡玻璃情況吻合,鑒定、比對成功。一切跡象表明,臧某某就是肇事逃逸的司機。但幾次審問,臧某某只稱自己開車從現場走過,當時小孩已經躺在地上了。為了防止被受害人親屬“賴著”,才開車離開的。當民警問其左邊反光鏡為什麼缺失時,臧某某辯解是為了躲避躺在路上的小女孩,才向左猛打方向盤,不想撞在了路邊的楊樹上,根本不承認是自己撞死了小孩。

  難道肇事者另有其人?或是臧某某故意隱瞞了什麼,想逃避法律制裁?為了避免打草驚蛇,讓嫌疑人臧某某誤以為自己的謊言已經騙過公安機關,民警決定暫不對臧某某採取措施,而是集中精力,先找到更直接的證據。辦案民警離開了臧某某家中後,悄悄對其親戚朋友進行了秘密詢問,獲取了其妻子、哥哥、同學的證詞,都證明其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事實。尤其是事發後,臧某某打電話給交警大隊工作的朋友,稱自己的一個夥計開車撞死了一個小女孩,諮詢該怎麼處理的證詞。這些證詞,均指向臧某某。就在這時,DNA鑒定結果也出來了,證明臧某某所開輕卡貨車車軸上的血跡與死亡小女孩血跡完全吻合。

  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好獵手,臧某某心機費盡,還是沒有逃過民警的慧眼,在鐵證面前,他不得不承認交通肇事逃逸導致小女孩死亡的事實。

  撞上小孩,他選擇了逃逸

  據臧某某交待,這輛肇事車輛,是他2014年冬季花了3500元,從呼家莊一個人手裏買的二手車,買的時候就無牌、無手續、無保險,他平時用它往廠子拉木材。14日早上6點40分左右,家住後村的姐夫要用他的輕卡貨車拉空心磚塊。他答應了並告訴姐夫,拉完磚後就不要開過來了,他自己到姐夫開的木材加工廠開走就可以。

  8點40分左右,他開上五菱麵包車到了姐夫的廠子裏。8點50分左右,他重新開著自己的輕卡貨車,從姐夫廠子出來拐至南北路,沿南北路由北向南行駛。向前行駛了約2分鐘,一名小女孩突然從路邊村民的屋後跑出來,直接跑到路上。因為太突然,他連踩剎車都來不及,汽車右側直接撞上了小女孩。他慌忙下車,發現右車輪子壓到了小孩頭部,鮮血流了一地,小女孩當場就不中了。他連忙給哥哥打電話,哥哥勸他先打120電話救孩子、再打電話報警。千萬要在事故現場等民警處理,不要逃跑。但他在現場看到死去的孩子,心裏十分害怕,又怕受害人親屬情緒失控,自己挨打。所以,在現場停了了五六分鐘後,他便開車逃離了現場。

  逃跑時,因為心慌意亂,一把方向打大了,車左側反光鏡撞到了樹上,反光鏡玻璃當場就碎了。他顧不得這些,急急火火把車開到同學宋某某的廠子裏,只告訴宋某某暫時先放這裡幾天。宋某某得知村子裏發生交通事故後,問他是不是他撞的時,臧某某矢口否認。

  離開朋友家後,臧某某打電話給在交警大隊工作的朋友王某,以替別人諮詢的名義,詢問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理辦法。雖然王某告訴他必須立即自首,主動承認錯誤,爭取受害人親屬的諒解。但他覺得事發現場沒有監控,也沒有目擊者,自己的車又沒有牌照,就是民警查到自己,自己拒不承認,民警又能拿自己如何。為了防止民警從監控中發現自己的影蹤,當天晚上,他又跑到同學宋某某廠子,從車上拿下事發時穿的一件套頭衫,扔在哥哥家的炕洞裏燒掉了。

  可是,他怎麼也沒有想到,事發幾個小時後,民警就找到了他。儘管他推三阻四,跟民警耍心眼、繞圈子,干擾民警偵查方向,企圖瞞天過海,逃避法律制裁。然而,他卻偏偏忘記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目前,臧某某陸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高密警方刑拘,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和道德的討伐。(記者 單姍 通訊員 黃啟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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