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一男子事故車被扣 遭遇6000元停車費

2016-10-21 10:17:12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一輛重型貨車因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門查扣,後因打官司被法院查封,將近一年的時間裏,這輛貨車一直停放在最初被交警扣押的那個停車場。這位負責人稱,如果法院不查封滕先生的貨車,交警部門早就把貨車交給滕先生了,他建議滕先生找章丘市人民法院解決停車費的問題。

 

費用誰出?章丘一男子事故車被扣,遭遇6000元停車費

 

  一輛重型貨車因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門查扣,後因打官司被法院查封,將近一年的時間裏,這輛貨車一直停放在最初被交警扣押的那個停車場。

  9月19日,在貨車“解封”的情況下,使用者滕先生來到停車場提車,工作人員讓他繳納5960元的查封費和320元的救援費,滕先生認為收費不合理。10月18日,記者跟隨滕先生去討説法,停車場堅持要收費,交警部門稱只負責查封之前的停車費,法院則説停車費與己無關。

  開貨車送貨撞了人 司機逃逸

  滕先生是章丘市高官寨鎮付家村人。6年前,他花40多萬元購買了一輛重型貨車,通過送貨還清了買車欠的債務。手頭寬裕後,滕先生在2014年雇了一名司機,然而2015年底司機送貨時撞人逃逸,也由此改變了滕先生的命運。

  “2015年10月29日淩晨3:40左右,司機駕駛貨車撞傷了一名騎電動車的婦女。”提到這事,滕先生一肚子氣,他説司機撞人後僅僅是下車看了看,然後就駕車離開了現場。被撞的婦女姓朱,胳膊和腦部都被撞傷,幸虧沒被車輪碾軋。

  被撞婦女起訴 貨車被查封

  事故發生後,傷者朱女士被送至醫院,經搶救身體逐漸恢復,但是治療費用非常昂貴。“最初朱女士要求40萬賠償,我當時給司機説我出30萬,剩下的由司機出,但是他沒答應。”滕先生説,貨車司機讓老闆“頂著”,兩個人對賠償沒達成一致,朱女士就把肇事司機和貨車所挂靠的運輸公司告上了法庭。

  2015年11月27日,章丘市人民法院做出訴前財産保全的裁定書,因朱女士提出申請,章丘市人民法院解除了對涉案貨車的扣押。滕先生説,貨車解除扣押後,就被章丘市人民法院查封了,但貨車還是存放在最初章丘市交警部門處理事故車輛的停車場。

  “車輛查封後就抵押給了原告,這種情況下我提車要交6萬多元的費用才行,然後我們私下協議貨車我依然可以用,但是掙了錢會給原告。”滕先生説,挂靠的運輸公司和肇事司機都不願意賠償,所以他先期給朱女士賠償了7萬多元錢。

  貨車解封 提車被收停車費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朱女士與滕先生以及貨車挂靠的運輸公司達成協定,將事故貨車作價3萬元頂給朱女士做部分賠償款,這樣貨車于2016年9月19日解封。不過根據私下協議,貨車還是由滕先生來使用。貨車解封當天,滕先生拿著章丘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和章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出具的返還物品憑證來到位於豐年大道上的停車場提車。然而,他卻被6000多元的費用嚇了一跳。

  “停車場讓我交5960元的查封停車費和320元的救援費。”滕先生説,他現在在路邊的勞動市場打零工,一個月才掙2000多元,這個停車費對他來説有些高,而且事故發生後是他雇的司機把貨車開到停車場的,他認為不應該有救援費。

  在賠償了朱女士的醫藥費後,滕先生幾年來掙的錢幾乎全部花光,由於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加之認為停車場收費不合理,滕先生當時並沒有交錢,他的貨車也就一直停在停車場裏。

 

 

  滕先生拿到的交警部門出具的《返還物品憑證》背面有對停車費的規定。

  停車費該誰出? 提車人討説法連連碰壁

  10月18日,記者跟隨滕先生一起,再次就停車費的事兒找各相關單位。

  停車場:從查封之日起收停車費 每天20元

  18日,記者跟隨滕先生來到停放其事故貨車的停車場,他拿著材料準備再次提車,希望工作人員可以少收一些停車費。

  “已經不是5960元了,現在又漲了300多元。”一名工作人員稱,他所收的費用是查封停車費,從法院查封之日開始收費,一天20元,還有一個救援費,“今天不交錢還會收費,一直到你提車那天為止。”

  “我們是私營企業,有合法的營業執照,停車收費是很正常的。”一位徐姓工作人員解釋稱。不過,他並沒有提供營業執照。

  交警部門:只負責辦案扣留車輛期間停車費

  從停車場出來後,記者跟隨滕先生來到章丘市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

  “2016年1月1日之前,停車費和救援費都是由豐源停車場收費,之後由交警部門承擔所有的停車費,但只是承擔20天的停車費,20天之後法院查封了屬於法院和當事人協調的費用。”對於滕先生在停車場的收費問題,處理滕先生雇用貨車司機交通事故的曹姓民警解釋稱,雖然按照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但實施到地方時很慢,章丘于2016年1月1日才開始施行,滕先生的貨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時間是2015年,所以還需要承擔相關費用。

  隨後,記者和滕先生又來到事故處理科科長辦公室。“從扣車到法院查封之日這段時間(的停車費)由我們承擔,法院查封後讓法院解決,查封就是法院扣你車,不是我們扣你的車。”該辦公室一位負責人的説法與曹姓民警的説法有所不同。

  這位負責人稱,如果法院不查封滕先生的貨車,交警部門早就把貨車交給滕先生了,他建議滕先生找章丘市人民法院解決停車費的問題。

  章丘法院:查封車輛停車費與法院無關

  在章丘市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有個章丘市人民法院派駐的巡迴法庭。滕先生詢問了一名工作人員有關停車費的問題,工作人員讓記者和滕先生找章丘市人民法院政研室。於是,記者又跟隨滕先生來到了章丘市人民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政研室肖主任聽完滕先生反映的問題後,留下了滕先生的電話。“把這個事情轉交給具體的辦案人員,先了解具體情況,再給你反饋。”肖主任並沒有當面做出回應,説會儘快給滕先生反饋。

  10月19日下午,滕先生電話告知記者,章丘市人民法院已經給他反饋。“他們説查封停車費不是他們收的,與他們沒有關係。”滕先生説,法院工作人員還稱考慮到滕先生家庭比較困難,會跟停車場協商解決停車費的問題。具體協商結果如何,尚不得而知。

  爭議焦點1:返還物憑證出具前停車費誰付

  滕先生到停車場提車時,必須拿著章丘市交警大隊出具的返還物品憑證,這份憑證背面的友情提示上有一段加黑處理的文字。具體內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二十六條規定,交通違法及交通肇事車輛的保管費由行政機關承擔,但返還憑證出具後,未能及時領取扣押車輛所産生的車輛看管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據了解,滕先生獲得憑證的日期是2016年9月19日。按照提示説明的説法,滕先生僅需繳納未能及時領取扣押車輛所産生的車輛看管費,也就是説2016年9月19日之前的停車費不由滕先生承擔。那麼,這部分費用該由誰承擔?

  爭議焦點2:交警部門與停車場之間啥關係

  記者注意到,停車場上挂著一個章丘市交通救援中心停車場的平面圖。停車場徐姓工作人員稱那是很早以前的牌子,他們與交警部門沒有關係。按照徐姓工作人員提供的“山東豐源路橋有限責任公司”這個企業名稱,記者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官網並未查到相關資訊。

  停車場與交警部門到底有啥關係?“豐源(停車場)是我們的救援中心,停車場與我們之間有協議。”章丘市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事故處理科科長辦公室民警稱,豐源停車場屬於社會單位,交警部門扣車之後就把事故車輛放在裏面,他們也會給停車場交納停車費。

  爭議焦點3:貨車查封期間 停車費誰來出

  據章丘市交警大隊交通肇事處理中隊事故處理科科長辦公室民警介紹,滕先生的貨車解除扣押後,他們曾要求章丘市法院把車放到別的停車場,但是事故車被法院查封後依然放在停車場,滕先生反映的停車費用要找章丘市法院協商。然而,章丘市法院對滕先生反饋稱查封期間的停車費與法院無關。

  貨車查封期間的停車費到底該由誰來出?記者聯繫到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吉泉。他説滕先生所遭遇的停車問題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因強制措施停車,這部分的停車費用應由行政機關來承擔;從法院保全以後到目前為止的停車費用比較麻煩,根據規定法院可以把車停到法院的停車場,這一部分不需要交停車費,但是在法院停車場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指定其他停車場停車,這部分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泰和泰(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敏説,2012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明確規定,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他認為,這對於司法機關也應該適用,停車場收取車主高昂停車費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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