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交警發佈4種“汽車語言” 不懂這些上路當心挨罰

2016-10-11 09:11:32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交警部門將鼓勵市民對積極使用“汽車語言”、文明禮讓的車主進行拍攝取證,並將階段性地對這些車主進行獎勵。【需要直行車輛讓行才能順利轉彎時】先打開轉向燈並舉手示意,等對方減速讓行後再通過。

  【獎勵

  交警部門將鼓勵市民對積極使用“汽車語言”、文明禮讓的車主進行拍攝取證,並將階段性地對這些車主進行獎勵。

  【處罰

  對於實線變道、惡意插隊,甚至插隊造成交通事故的車主,交警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濟南交警發佈4種“汽車語言” 不懂這些上路當心挨罰

  製圖/李文晶

  開車時與其他車主溝通不暢,不但容易造成交通擁堵,引發路怒,更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昨天(10月10日),濟南市交警支隊向社會發佈4種常見的汽車語言,倡議廣大駕駛員朋友學會併合理使用“汽車語言”,同時向社會徵集更多“汽車語言”。

  不用“汽車語言”,危險找上你

  開車在路上,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旁邊車道的車想變道,不打轉向燈,瞅準機會就加塞,後面的車狂鳴喇叭表達氣憤;綠燈亮起後,停止線內第一輛車剛起步就熄火了,後面的車猛按喇叭狂閃大燈;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車輛因為互不相讓堵成一鍋粥;晚上開車的時候,被對面車的大燈晃得睜不開眼……大多數人遇到這些情況後,都會煩躁、厭惡,類似的負面情緒積累多了,就很有可能發展成路怒症。

  相關案例

  9月12日10時35分,李某駕駛小型客車在章丘工業二路與經十東路交叉口由東向西行駛,向左變更車道時,與由東向西行駛的邢某駕駛的輕型貨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李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的規定,負全部責任;邢某無責任。

  7月19日12時40分許,常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載乘關某、黃某、常某某)沿濟南繞城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至74公里處,向右側變更車道時,遇張某駕駛的輕型廂式貨車沿該道路由南向北行駛,兩車相撞,造成關某死亡,常某、黃某、常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善用“汽車語言”,倡導文明行車

  市交警支隊向社會發佈4種常見的“汽車語言”:

  【需要臨時變道】打開轉向燈,向對方發出明確的信號和請求,禮貌時還需舉手示意,表示對對方的尊重。對方如果減速示意讓自己併入車道,再用危險報警閃光燈表示一下感謝,閃兩下表示“謝謝”,三下表示“對不起”。作為讓行的一方,可以用遠光燈閃一下,説聲“沒關係”。

  【需要直行車輛讓行才能順利轉彎時】先打開轉向燈並舉手示意,等對方減速讓行後再通過。

  【過斑馬線】準備過馬路的行人先駐足觀察,發現有車駛來時,舉手示意一下,等車減速停下後再沿著斑馬線快速通過路口。

  【夜間會車】夜間開車被迎面而來的遠光燈照得睜不開眼時,只需要輕撥一下,用遠近光的轉換提醒對方。對方接收到信號,換成近光燈小心前行。當兩車擦身而過時,輕鳴一下喇叭,表示謝意。

  市交警支隊宣傳處副處長任家偉説,“汽車語言”是指通過車輛喇叭、車燈的一系列操作從而讓其他駕駛人了解汽車將要進行的動作。交警部門希望通過推出“汽車語言”,促進交通參與者之間的相互交流和理解。下一步,交警部門將鼓勵市民對積極使用“汽車語言”、文明禮讓的車主進行拍攝取證,並將階段性地對這些車主進行獎勵。對於實線變道、惡意插隊,甚至插隊造成交通事故的車主,交警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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