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亂喝!菏澤男子請喝酒致客人死,被判賠12萬多

2016-09-21 09:36:50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2015年1月29日下午4時左右,菏澤的張某邀請李某到一家飯店就餐,一同吃飯的還有張某11歲的兒子。法院最終審理認為,李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預見過量飲酒的後果,因此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千萬別亂喝!菏澤男子請喝酒致客人死,被判賠12萬多

  請人喝酒不能只顧喝得過癮,還要特別注意健康和安全。不然喝出事了,請酒的也要擔責。近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這樣的案子,被請酒者喝大丟了命,請酒者被判擔責兩成,賠了12萬多元。

  2015年1月29日下午4時左右,菏澤的張某邀請李某到一家飯店就餐,一同吃飯的還有張某11歲的兒子。席間,兩人一共要了三瓶49度的白酒,兩斤半白酒下肚,兩人都已是酩酊大醉,此時已是晚上7點10分。

  看到兩人都喝醉了,張某的兒子打電話喊來了家人,10分鐘後,在家人的幫助下,張某被接回了家。此時,李某正低頭坐在餐館的地上,餐館老闆看到後打電話聯繫了李某的家人,之後,李某也被家人接走。

  然而,李某被接回家後不久就口吐白沫、呼吸減弱。家人急忙把李某送到村醫處治療,但這時李某已經沒有了呼吸。本是應邀吃飯,結果搭上了一條性命,這讓李某的家人十分難過,他們認為請酒的張某對此應該負責。

  法院最終審理認為,李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預見過量飲酒的後果,因此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張某在飲酒過程中未阻止李某過量飲酒,對李某的死亡應承擔次要責任,佔比20%。最終,法院判決張某賠償李某家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124180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邢孟 通訊員 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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