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青島調整居民醫保繳費和報銷待遇標準

2016-09-06 10:29:49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日前,青島市人社局、財政局、教育局聯合下發《關於完善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籌資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島市將建立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與全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到十三五末實現居民醫保並檔運作。

  日前,青島市人社局、財政局、教育局聯合下發《關於完善居民社會醫療保險籌資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青島市將建立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與全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到十三五末實現居民醫保並檔運作。為此,青島市將於2017年度開始調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調整後,一檔繳費成年居民每人繳納370元,二檔繳費成年居民、少年兒童每人繳納175元,大學生每人繳納110元。

  據了解,青島市原城鎮居民醫保和原新農合均採取定額籌資方式,2015年上述兩項制度整合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每年仍按定額進行籌資,個人定額繳費,財政定額補貼。從實際運作看,目前居民醫保籌資尚未建立常態化籌資增長機制,醫保支出的壓力越來越大,且個人繳費增長較緩慢,年籌資額佔居民收入比例逐年降低,同期財政補貼增長較快,不利於居民醫保制度健康可持續發展。

  此次出臺的《通知》明確,我市將建立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與全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相銜接的機制,建立合理、穩定、動態增長的籌集機制,籌資標準與社會經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相聯繫。在提高政府財政補貼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逐步縮小各類參保居民之間的籌資差距,到十三五末實現居民醫保繳費和待遇的並檔運作。

  《通知》確定,自2017年度開始,居民醫保各類參保人員均以本市上上年度全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其中,一檔繳費成年居民按繳費基數的1.1%左右繳納;二檔繳費成年居民、少年兒童自2017年度開始按0.53%繳納,並逐年有所提高,到十三五末達到按1.1%左右繳納,與一檔繳費成年居民實現並檔運作;大學生按繳費基數0.35%左右繳納。各級政府根據地方財力情況和國家政策,給予合理財政補貼。

  《2015年青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佈的全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32885元。按照上述原則測算確定的2017年度個人繳費標準是:一檔繳費成年居民每人繳納370元,比2016年增加20元;二檔繳費成年居民、少年兒童每人繳納175元,比2016年增加45元,大學生每人繳納110元,比2016年增加10元。2017年度居民醫保各類參保人員財政補貼標準是:一檔繳費成年居民仍維持原標準,每人補貼560元;二檔繳費成年居民、少年兒童和大學生,每人補貼480元,比2016年增加40元。即,2017年度居民醫保各類參保人的總籌資標準為一檔繳費成年居民每人930元,比2016年增加20元,二檔繳費成年居民、少年兒童每人655元,比2016年增加85元,大學生每人590元,比2016年增加50元。

  至於居民醫保報銷待遇標準,市人社局將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基金年度運作情況,對居民醫保待遇政策進行研究並統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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