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男孩收26歲“徒弟”教盜竊技能 剛出手就被抓

2016-08-24 09:12:57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一名來自雲南的不滿16歲鄧姓男孩,4月份來煙後兩次盜竊成功,第一次被抓獲因其年齡未滿16周歲不能進行刑事處罰,警方進行了批評教育。對於審訊流程,鄧某似乎已經很熟悉了,他對自己的盜竊事實供認不諱,還非常流利地説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

  一名來自雲南的不滿16歲鄧姓男孩,4月份來煙後兩次盜竊成功,第一次被抓獲因其年齡未滿16周歲不能進行刑事處罰,警方進行了批評教育。這一次行竊被抓依然未滿16周歲,民警發現他還帶了一個大他十歲的“小弟”林某,據其交代,他打算教會林某盜竊後就各自單飛。

  8月20日上午,芝罘公安分局幸福派出所接到報警,轄區內一家彩票店被人破門而入,丟失了一個平板電腦和一些現金,同時報警的還有相鄰的三家飯店,分別丟失了筆記型電腦、兩條香煙以及部分零錢。民警接警後到現場勘查,發現有家臨街飯店的窗戶被撬開,嫌疑人從窗戶進入偷走了東西,而這一幕也被監控拍下。隨即,民警根據監控中拍下的畫面展開布控,對嫌疑人進行抓捕。

  20日下午3點,民警在夾河附近將其抓獲,他倆隨身還攜帶著偷來的筆電和平板電腦。

  對於審訊流程,鄧某似乎已經很熟悉了,他對自己的盜竊事實供認不諱,還非常流利地説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民警告訴記者,鄧某到今年11月才滿16週六,他父母都在雲南一處鄉村務農,4月份初中輟學,父母也不太管他,自己從雲南來到煙臺。身上的錢花光了之後就開始盜竊,在6月份被福山警方抓獲,但因其年齡太小,被行政拘留而不執行。鄧某説父母不管他,只能四處流浪,身上沒錢了就去偷點,能偷著值錢的東西就去賣掉。有錢了就去網吧裏玩,他和同夥林某就是在網吧裏認識的。

  林某是棲霞人,今年25歲,曾經在萊山一家服裝廠打工,後來因為工資太少就離職在社會上流浪,身上錢花光了就跟家裏要,時間一長父母也很惱火,就不再提供資金,讓林某自己解決。

  8月初,林某在上網時認識了鄧某,看到林某落魄的樣子,年齡還小十歲的鄧某充當起了“大哥”,鄧某説,“你跟我混吧,我教你怎麼去偷東西,等你學會了我們各幹各的。”

  於是在8月20日淩晨兩點,兩人從網吧裏出來,就去事先早已經踩好點的飯店進行盜竊,鄧某只帶了一把螺絲刀,就輕鬆撬開了飯店的窗戶,他讓林某在門口望風,自己爬進飯店偷了些零錢。不到一個小時,兩人連續偷了四家店。“收工”之後,兩人繼續去了網吧,將偷來的煙分給網吧裏的朋友抽,然後繼續玩遊戲。下午,他倆想繼續尋找作案目標,沒想到就被警方抓獲了。

  鄧某沒有手機、住所、朋友,甚至連家人都不聯繫。這樣一個“熊孩子”,小偷小摸成了家常便飯。他也知道自己還不到16歲,警方也拿他沒轍,審訊時也一副滿不在乎的態度,用他的話説“不偷,就沒錢花”。

  原標題:16歲男孩收26歲“徒弟”教盜竊技能 剛出手就被抓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