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男子聽信買仲介“承諾”無證駕駛 在濟南被查

2016-08-20 09:03:42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前年年底,泰安東平的駕駛員馬某在青島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結果被吊銷了駕照。歷城交警大隊洪樓中隊教導員王磊聞訊趕到現場,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將車輛暫扣,將馬某帶回中隊進一步調查。

 

泰安男子聽信買仲介“承諾”無證駕駛,在濟南被查

 

  前年年底,泰安東平的駕駛員馬某在青島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結果被吊銷了駕照。此後,急於恢復駕駛資格的他輕信一家仲介公司宣傳,交了20000多元,“清除”了違法記錄並“恢復”駕駛資格。本以為一切如常,馬某重新開車幹起了送貨的買賣。18日,馬某在濟南被歷城交警查住並被告知,因為駕照被吊銷,他屬於無證駕駛。這時,馬某異常驚訝:“不可能,我找人花了兩萬塊錢,已經把違法記錄給消了啊!”

  得知駕照處吊銷狀態,駕駛員懵了

  18日上午7點左右,歷城交警大隊民警徐化平正在花園路洪樓西路路口執勤,一輛廂式貨車因為涉嫌違法闖禁區被他攔了下來。徐化平檢查駕駛人出示的證件時,發現其駕駛證已經過期了。

  “你駕駛證過期了,你知道吧?”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員馬某表現得明顯有些慌張,説自己知道駕駛證過期了,已經補辦了一張新的,但沒有帶在身邊。

  徐化平隨即聯繫指揮中心,經過核查發現,馬某的駕駛證不但已經過期,而且早在2014年11月,就因為醉酒駕駛發生事故被青島交警部門依法吊銷了,目前他屬於無證駕駛。

 

 

  聽到這一結果,馬某非常驚訝,脫口就對民警説“不可能吧,我找人花了兩萬塊錢,已經把違法記錄給消了啊!”

  歷城交警大隊洪樓中隊教導員王磊聞訊趕到現場,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將車輛暫扣,將馬某帶回中隊進一步調查。

  醉駕進了看守所,花兩萬“買回”駕駛資格

  民警查詢了解到,馬某于2014年11月份在青島與人發生交通事故,被青島當地交警查處,經檢測,其靜脈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85mg/100ml,屬於嚴重醉駕,被依法吊銷駕照。

  作為一名職業駕駛員,馬某醉駕被查後很著急。經過朋友介紹,找到了一家仲介公司,對方表示可以擺平醉駕,但需要花費大約兩萬塊錢,之後的事兒他們就能辦妥。

  急於恢復駕駛資格的馬某相信了仲介的説法,趕緊湊齊了兩萬多元錢一起交給了仲介。後來,仲介又對他説,需要在看守所待幾天,雖然覺得交了兩萬多元再“進去”有些“冤枉”,但急於恢復駕駛資格的馬某也認可了仲介的説法。

  此後,馬某被判處兩個月拘役。兩月後,馬某找到仲介,對方領著他來到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中隊,讓其在門口等著,聲稱找交警去要回馬某的駕駛證並清除違法記錄。不多時,仲介出來給了馬某駕駛證,並告訴他已經清除了違法記錄,駕駛資格恢復了。

  “可以開車了嗎?”馬某問,對方給出了肯定的回答。

  將被罰1000元,還要拘留15天

  今年5月份,馬某諮詢老家東平的車管部門自己能否開車,工作人員讓他帶著身份證、駕駛證到車管所去查詢。“我一直沒時間也沒有回去。”馬某説,自從5月份開始,他就開始了駕車,兩個月前來到濟南為一家快餐店運送麵包。沒想到的是,在18日被交警查處,他這才知道上了仲介的當。在此之前,他已經無證駕駛了三個多月。

  “怪不得打他電話都聯繫不上了。”直到這時,馬某才恍然大悟,明白了長期以來無法再跟仲介取得聯繫的原因,坐在訊問椅上,馬某低下了頭懊悔不已。

  王磊介紹,醉酒駕駛不但會處以行政拘役處罰,而且要罰款,吊銷駕照5年內不能重新取得。由於在駕駛證吊銷期間繼續駕車,馬某面臨著1000元罰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張泰來 實習生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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