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廣正堂醫藥等3家藥店經營品質不合規被通報

2016-08-16 16:35:01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近日,濟寧市食藥監局對高新區轄區藥品零售企業開展藥品GSP(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跟蹤(飛行)檢查。經檢查,濟寧廣正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博愛藥店、濟寧老百姓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高新區楠柏大藥房、濟寧華佗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高新區黃屯店存在違反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的行為。

  齊魯網濟寧8月15日訊(記者 馬洪斌)近日,濟寧市食藥監局對高新區轄區藥品零售企業開展藥品GSP(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跟蹤(飛行)檢查。經檢查,濟寧廣正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博愛藥店、濟寧老百姓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高新區楠柏大藥房、濟寧華佗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高新區黃屯店存在違反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的行為。

  其中,濟寧廣正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博愛藥店在此次檢查中存在6項主要缺陷、3項一般缺陷。主要缺陷為企業負責人未能保證品質管理人員有效履行職責;企業品質管理人員未能有效履行職責;未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對到貨的中藥飲片逐批進行驗收;個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陳列;個別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陳列;未做拆零銷售記錄。一般缺陷為未對營業場所溫度進行調控;拆零藥品未集中存放;中藥飲片有生蟲現象。

  濟寧老百姓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高新區楠柏大藥房存在7項主要缺陷和5項一般缺陷。其中主要缺陷為企業負責人未能保證品質管理人員有效履行職責;企業品質管理人員未能有效履行職責;經營冷藏藥品未配備專用冷藏設備;部分藥品未按照劑型及用途和存儲要求分類陳列;個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陳列;個別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陳列;非本企業在職人員在經營場所內從事藥品銷售相關活動。一般缺陷為未對營業場所溫度進行調控;櫃檯內放置與銷售無關的物品;未開啟滅蠅燈;拆零藥品未集中存放;營業場所未懸挂《藥品經營許可證》。

  濟寧華佗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高新區黃屯店也存在5項主要缺陷和4項一般缺陷。其中主要缺陷為企業負責人未能保證品質管理人員有效履行職責;企業品質管理人員未能有效履行職責;個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陳列;個別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陳列;非本企業在職人員在經營場所內從事藥品銷售相關活動。一般缺陷表現為未對營業場所溫度進行調控;櫃檯內放置與銷售無關的物品;未開啟滅蠅燈;拆零藥品未集中存放。

  經審核,濟寧廣正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博愛藥店、濟寧老百姓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高新區楠柏大藥房、濟寧華佗國藥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高新區黃屯店違反《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有關規定,依據《山東省藥品經營企業GSP認證跟蹤檢查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第十六條有關規定,市食藥監局決定收回上述三家藥店的《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認證證書》,並責令限期一個月整改。根據規定要求,經營企業自《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認證證書》被收回之日起,必須停止一切藥品經營行為,並在整改完成後提出復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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