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德州格瑞德公司火災 被警方打斷三根肋骨

2016-08-11 13:57:48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10日下午,位於德州市德城區的山東格瑞德集團發生大火,到現場採訪的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欄目記者錄影機、手機被搶,三根肋骨被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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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下午,位於德州市德城區的山東格瑞德集團發生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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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採訪的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欄目記者錄影機、手機被搶,三根肋骨被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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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採訪的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欄目記者錄影機、手機被搶,三根肋骨被打斷

  齊魯網德州811日訊 10日下午,位於德州市德城區的山東格瑞德集團發生大火,到現場採訪的山東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欄目記者錄影機、手機被搶,三根肋骨被打斷。 

  企業大火 記者遭警察毆打 

  810日,位於德州市的山東格瑞德集團有限公司發生大火。現場圖片顯示,該公司多個廠房被濃煙覆蓋,幾公里可見濃煙。站在企業門前數十米外,可見大火沖天。 

  火災發生後,山東廣播電視臺迅速派出記者趕赴現場。當晚十點,電視公共頻道《民生直通車》記者錢雲飛稱,在結束採訪時被當地警方打傷。 

  被打傷記者錢雲飛向齊魯網記者描述了當時的場景,“當時自己被十余名民警圍住,共有六七人對自己動手,全部穿有制服,動手的人警服上還帶有警號。” 

  錢雲飛説,在動手打傷自己的人中,有一名此前採訪中“打過交道的長莊派出所民警”。 

  11日上午,《民生直通車》欄目官方微信描述了事件經過,“二十多名警察出現在記者面前,將記者錄影機、手機搶走,並進行殘忍的毆打,之後便揚長而去,將受傷記者丟棄在火災現場。之後,記者在市民的幫助下,前往德州人民醫院進行檢查。” 

  醫院診斷 三根肋骨被打斷 

  記者被打傷後,在市民幫助下,自行來到德州市人民醫院就診。 

  根據德州市人民醫院2016811日淩晨009分的《急診影像報告單》,檢查結果為“右側456肋骨折”。 

  11日上午,被打傷記者錢雲飛正在德州市人民醫院接受治療,醫院方面建議住院治療。他告訴齊魯網,儘管過去了十幾個小時,自己依然疼痛難忍。 

  企業通報 “感謝關懷和支援” 

  事發企業山東格瑞德集團有限公司11日通過官方微信發佈了一則表達“感謝關懷和支援”的官方聲明。 

  按照這家企業官方微信11日上午的説法,這場大火“未發生一起人員傷亡事故”。這則通報説,“……火災一經發生,消防人員和公司員工即組織滅火,火情很快控制,未發生一起人員傷亡事故。”通報還説,“格瑞德集團總部辦公區域正常上班辦公;各車間正常組織生産,正常發貨,不影響集團日常生産經營。”

  該通報與當地官方10日下午的通報相似。 

  唯一有不同的是,這則通報的最後,還特別提到,感謝“大家對格瑞德集團的關懷和支援”。

  然而,按照民生直通車欄目官方微信描述,“該廠職工在網路爆料‘我們的同事冒著大火翻墻爬出來’,‘三個車間其實平常只有一個門進出,其餘都是關閉,其實就相當於人們處在一個大盒子裏,只有最邊緣一個出口’”。 

  該公司官網介紹説,該公司是一家中央空調生産企業,“集團佔地45萬平方米,擁有員工2000多人,總資産15.3億元,年産值近30億元。”

  2015年,該企業還被評為德州市首批誠信紅榜企業。

  警方聲明 不提打人者是誰 

  11日上午,被指打傷記者的當地警方,通過官方微網志“德州公安”對案情進行了簡短通報。在這則被稱為“刑事案件”的通報,未提到打人者是誰。 

  這則通報稱,“省臺記者在德州市某公司採訪被打事件發生後……立為刑事案件開展相關調查。” 

  按照通報,該記者被打傷事件已經被列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並強調“無論案件涉及到誰,絕不姑息遷就,將嚴格依法、依紀、公正處理相關涉案人員。” 

  錢雲飛告訴齊魯網,被搶走的錄影機拍下了事發過程。但隨後錄影機被搶走。上午11點,被搶走的錄影機被德城區公安分局歸還,但搶奪錄影機的視頻被刪除,機器有損毀。一部蘋果手機仍不知所蹤。 

  10日晚,同樣位於事發地德城區,因為“手抄冠軍名字一千遍”並將千遍手寫截圖發佈在官方微網志中,@德州運河公安分局 遭網民批評。

  公安部規定 不得干涉群眾拍攝 

  就在上個月,公安部舉辦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特別強調“民警不得干涉群眾拍攝”。

  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在此次培訓會上強調,要緊緊圍繞現場執法的關鍵環節,制定細化基層急需、民警急盼的執法標準和操作規程,“比如,規範指出民警執法時,面對群眾圍觀拍攝,在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民警不得干涉,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 

  評論員黎津平認為,公安部要求民警“習慣在‘鏡頭’下執法”,有著深遠和廣泛的法治意義,也就是説,執法者要尊重媒體記者的監督權,只要媒體記者不影響正常執法,民警不能動輒趕走記者,搶奪錄影機、手機等,更不能砸設備、刪除拍攝內容。

  打人者能否被繩之以法,齊魯網記者也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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