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售水機多“三證全無”!監管部門仍是“野生軍”

2016-08-09 09:23:5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近日,《濟南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佈,一直處於“真空”地帶的小區自動售水機終於要有人管了。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厘清了各部門對現制現售飲用水的管理責任,其中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市轄區內現制現售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

  近日,《濟南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佈,一直處於“真空”地帶的小區自動售水機終於要有人管了。徵求意見稿稱衛計委、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住房保障等多個部門將負起監管責任。 《濟南市現制現售飲用水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稿尚未推出,但即使有了相關部門管理,是否就能意味著小區自動售水機就不存在安全隱患了?

  大多“三證全無”

  必須要落實主體責任

  在採訪中,多個品牌直飲水機公司都聲稱“每年都有相關部門定期抽檢水樣,絕對符合直飲水標準”。山東飲料協會飲用水專業委員會陳建海説,事實上小區自動售水機一直是“三證全無”,無證生産、無證經營、無稅務登記。

  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厘清了各部門對現制現售飲用水的管理責任,其中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市轄區內現制現售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衛生計生部門發現取得衛生許可未辦理營業執照、虛假宣傳和非法轉供水、現制現售飲用水設備的放置違反城市管理規定、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水質檢測報告等行為的,應當通知或者移送工商、市政公用、水行政、住房保障、城管執法、節水等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小區自動售水機管理的首要環節就是規範完善售水企業的證件,讓售水企業“收編”管理,不能再是野生軍。根據徵求意見,衛生計生部門將主要負責檢查沒有營業執照的售水商,但營業執照的辦理應該向工商部門申請,並且衛生部門也沒有處罰權。

  “多部門監管就相當於沒有監管。”陳建海提出了擔憂。以往,對自動售水機的管理處於“真空”地帶,該意見出臺後意味著終於有人管小區的自動售水機了,但是陳建海認為,“必須要落實主體責任,管理才會有效率。”

  這是剛剛更換下來的自動售水機中的濾芯,據介紹,更換濾芯的費用寥寥。

  自來水檢測106項

  售水機水樣僅需14項

  對於小區自動售水機,市民最關心的莫過於售水機的飲用水安全。此次徵求意見稿中,將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者列為現制現售水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求經營者自我進行安全防護、進行消毒檢測,出現問題自我查明原因、並對出水水質進行檢測。

  對於關乎安全的水質問題,將主動權放在經營者手中是否靠譜?自動售水機經營者張女士告訴記者,在進購自動售水機之前,她最關心的問題是,自動售水機的市場需求、哪些小區會需要、資金回籠等,至於水源的安全並沒有過多考慮。“如果要檢測報告,廠方會提供一套完備的報告。”張女士説。

  據悉,濟南市自來水檢測標準能有106項,其中在重金屬含量、細菌等指標上,十分細化。徵求意見中,對售水機水樣的標準只有14項,對人體有害的且極易在生産過程中出現的亞硝酸鹽、各類重金屬等並不在檢測標準中。而據某自動售水機廠商介紹,自動售水機經營者能夠自我檢測的只有細菌含量這一指標,重金屬等標準很難自我檢測出來。

  大多使用自來水

  沒人申請特種水繳費

  徵求意見中提出,“經營者應當和供水企業簽訂供用水合同,安裝結算水錶單獨計量,按照特種行業用水繳納水費,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簽訂合同轉供公共供水。”據記者調查,目前濟南自動售水機絕大部分用的自來水,而據濟南自來水廠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還沒有一家自動售水機經營者向其申請特種水繳費。

  “這種行為就是偷水。”陳建海説,不單單水質不合格難以查處,就連自動售水機經營者的偷水行為也很難被查處。“他們的流動性和隱蔽性都很強,在查處時經常找不到負責人。”陳建海時候,根據城市供水條例,濟南公共事業局節水辦以及濟南自來水廠稽查科都可以查處偷水行為,但即使這樣的偷水行為及其普遍,被查處的還是很少。

  “有的經營者搞一次活動,充值完水卡就再也見不到人了。”陳建海説,在查處時這樣的問題經常碰到,這時若沒收了小區的自動售水機,已經把錢充進水卡的居民肯定是不樂意的。

  “我們當然想喝乾淨安全的水,但是不能將損失成本強壓在我們身上啊。”濟南某小區居民宋女士説。也有市民建議,對經營者的管理應該更加完善,“應該對售水機經營者提前就準備一些制約措施,比如在辦理證件或者進駐小區時繳納保證金,防止出現跑路或者後期不負責任的情況出現。”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唐園園 劉雅菲 實習生 楊靜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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