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廣告收益屬全體業主 超八成人不知情

2016-08-05 10:57:09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眾多小區電梯的三面墻上都挂上了海報廣告框。現在的廣告無孔不入,就連居民小區的外墻、電梯、樓道到處都是廣告,內容也是五花八門。記者又到大舜天成、舜奧華府、涵玉翠玲等小區,這些小區電梯裏、地下車庫門口也已經被廣告佔領。

大舜天成小區的電梯門上已經被廣告貼滿。

眾多小區電梯的三面墻上都挂上了海報廣告框。

現在的廣告無孔不入,就連居民小區的外墻、電梯、樓道到處都是廣告,內容也是五花八門。近日,濟南市民王女士向中國山東網山東民聲頻道反映,現在小區內到處都是廣告,之前聽説小區內的廣告收益應該歸業主所有,但是作為業主的她並不知曉這筆錢的去向。小區裏做不做廣告誰説了算?小區裏廣告的收益到底應該歸誰所有?針對這些問題,中國山東網記者進行了採訪調查。

現狀:小區內廣告遍佈 超七成市民表示自己小區有廣告

8月2日上午,記者來到王女士所在的漿水泉路名士豪庭小區,走進單元樓門廳,就看到了兩個電梯間的多媒體螢幕在迴圈播放著各種廣告。進入電梯裏,電梯的三面都貼著大幅廣告海報,電梯門上、海報相框上還貼著或是夾著各種各樣的小廣告,顯得有些臟亂。在一些住戶的防盜門把手上,還夾著許多沒來得及清理掉的廣告宣傳冊。

“我們在等電梯和坐電梯的時候不得不被動接受各種廣告資訊。”王女士説,小區內隨處可見的廣告令她有些反感,她覺得這一方面影響了小區的美觀,另一方面業主成了資訊的被動接收者,對什麼時候貼了廣告,為什麼貼廣告等等一無所知,毫無決定權和發言權。

“聽説小區裏的廣告收益應該歸業主所有,可是我們從來不知道廣告商把錢給了誰,這筆錢幹嘛去了。”王女士説。

記者諮詢了王女士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表示每半年都會對小區內物業相關收支進行公示,對於廣告收益這一項,該工作人員表示她並不清楚。

記者又到大舜天成、舜奧華府、涵玉翠玲等小區,這些小區電梯裏、地下車庫門口也已經被廣告佔領。以大舜天成為例,電梯裏面的墻上,三面都挂著海報相框,打著各種類型的廣告;在電梯外側的門上,貼著跟電梯門一樣大小的廣告海報,廣告內容是宣傳某購物網站及網站上的一些日用商品。這些廣告是從哪來的?這些廣告的收益去了哪?記者問了幾個業主,均不知情。

記者隨機對濟南85位市民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超70 %的市民表示自己小區的公共區域存在亂打廣告的現象。

調查:超八成市民不了解小區廣告收益歸全體業主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條的有關規定,電梯間、小區樓房外墻等部位,都屬於建築物共有部分,廣告費的收入應該歸業主共同所有。在85名填寫問卷調查的市民中,超80%的市民表示並不了解廣告收益應歸業主,超90%的市民表示並未得到過小區廣告的收益。

針對小區公共區域打廣告這一現象,不少市民説出了自己看法。市民劉先生表示,亂設置廣告牌十分影響小區公共區域的美觀,而且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我們不需要這部分收益,只希望居住環境整潔美觀。”市民張女士説,她所居住的是一處老舊小區,設施陳舊,樓梯墻面上的霓虹燈廣告牌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市民李先生告訴記者:“我們交著高昂的物業費用,他們還用我們的公共區域打廣告來獲得額外收入,這太不公平了。”

“小區內能不能做廣告,要不要這部分收益應該是由業主自己決定,物業不能不聲不響將這部分錢私吞掉。”市民王女士表示,物業首先應先徵得業主們的同意,將這部分廣告收益公示給業主,做到公開透明。

房管局:物業違規動用小區廣告收益,業主可投訴

濟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業主在買房時會跟開發商簽一份“小區管理規約”,這個規約是小區的管理制度,一般由開發商和物業制定的。“業主可以先看看自己簽的小區管理規約中,對小區公共區域廣告收益是如何規定的。”

該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小區管理規約”沒有對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收益作規定,那麼按照《濟南市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小區公共區域所有廣告收益在扣除成本之後,剩下的收益是屬於全體業主的。之所以要扣除成本,是因為物業在做這些廣告時有一定的人員成本,很多電梯裏的電視廣告也一直在費電等。

如果小區在廣告收益使用方面有違規行為,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可以要求物業對相關賬目進行公示,業主也可以到所在區的房管局投訴,區房管局會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若情況屬實會讓物業進行整改。

律師:小區廣告收益屬於全體業主 物業應定期公示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第55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山東聖義律師事務所律師董寶成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小區公共區域內的廣告收益應當屬於全體業主共同共有。

董寶成説,物業公司作為小區收益的代管部門,應當對小區內所有公共收益進行公示。對於廣告收益,未經業主同意,物業公司不得私自扣押。同時,業主有權要求物業公司公示小區公共賬目。如果物業公司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可通過業主委員會對小區物業進行監督。

此外,董寶成還表示,小區廣告收益是歸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單個業主不能提取該收益。但是,單個業主可以起訴物業,讓其對物業的收入及支出情況進行公示。(記者 張敏敏 董理 馬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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