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島開公司不用交經營場所房産證啦 新政下周實施

2016-07-30 12:59:4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昨天下午,青島新聞網記者從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青島將從8月1日起全面實施《青島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申請人憑住所(經營場所)承諾書申請登記,不需提交産權權屬證明、住宅用房改為經營用房證明等材料,大大簡化了提交材料。

   青島新聞網7月30日訊 昨天下午,青島新聞網記者從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青島將從8月1日起全面實施《青島市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新的辦法將允許企業“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隨著審批制度改革的推進和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原《住所辦法》在執行過程中也逐步呈現出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尤其是在中央、省、市各級政府出臺文件清理社區用章後,社區居委會不再出具“不擾民證明”,造成經營業戶辦照難。迫切需要出臺新的《住所辦法》,破解發展難題。

   2014年6月,青島在全省率先出臺《青島市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取消辦理企業住所登記必須提供房産證明、必須是經營性用房等限制,允許企業“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破解了長期困擾企業發展的租金貴、經營場所難尋等難題,對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穩定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辦法將放寬市場準入,實施住所和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申請人憑住所(經營場所)承諾書申請登記,不需提交産權權屬證明、住宅用房改為經營用房證明等材料,大大簡化了提交材料。(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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