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青島一男子濟南奔波三天 開不出妻子死亡證明

2016-07-29 16:03:02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2015年年初,青島市民張亮(化名)的妻子李靜(化名)在濟南自殺身亡,因傷心過度,他一直未辦理銷戶事宜。根據這份規定,張亮應該找高新區疾控部門來開具死亡證明,但高新區沒有專門的疾控中心。

  2015年年初,青島市民張亮(化名)的妻子李靜(化名)在濟南自殺身亡,因傷心過度,他一直未辦理銷戶事宜。如今他想辦理銷戶時卻遇到了麻煩,李靜戶口所在的青島市金門路派出所稱,必須要有李靜死亡地出具的死亡證明。可張亮來濟奔波三天,至今沒有開出死亡證明。

  妻子自殺,想銷戶得先開死亡證明

  張亮是青島市民,他和妻子的戶口都歸青島市金門路派出所管轄。前兩年,因工作原因,張亮被調動至濟南,他和妻子租住在鑫苑國際小區的一處房屋內。妻子患有很嚴重的抑鬱症,為幫助妻子治病,張亮只要有時間便帶她去看病,但不幸還是發生了。2015年春節剛過,張亮上班時,獨自在家的妻子決絕地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因沉浸在妻子死亡的悲傷中,加上身體不好,張亮一直沒來得及辦理銷戶事宜。今年,他想把房子過戶給兒子,但辦理過戶時出現了麻煩。“房子是我和妻子的名字,要過戶必須我和妻子一塊。”張亮説,如今妻子已經去世,要想辦理過戶,就要先將妻子的戶口銷戶。

  於是,張亮帶著從濟南獲得的相關憑證到青島市金門路派出所辦理銷戶。可戶籍民警告訴他,手續不全,要想辦理銷戶,必須有死亡證明。妻子死亡時,濟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曾出具法醫鑒定報告,張亮問,“這個報告不行麼?”民警稱,該鑒定報告只是對死亡原因的鑒定,不是死亡證明,根據相關文件規定,要辦理銷戶是必須要有死亡證明的。

  派出所、120都説無法開具

  “民警讓我到妻子去世的地點辦理死亡證明。”聽聞民警的話後,張亮便和家人一起來到濟南。來之前,他以為開具一張死亡證明很簡單,當天辦理完當天回去,沒想到他在濟南東西奔波兩天多,至今沒有找到辦理死亡證明的明確地方。

  張亮來濟後都去了哪呢?25日,張亮和家人先是來到了高新公安分局舜華路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員稱,已經開具殯葬證,開具死亡證明需要找當時出救護車的醫院。

  既然派出所説找醫院,那得先知道是哪家醫院出的救護車,咋找呢?26日上午,張亮和家人來到了位於緯六路上的濟南市120急救中心。“我想讓急救中心幫我查查當時是哪家醫院出的救護車。”張亮説,但工作人員給他拿出一份文件稱,無法為其查詢,並且無法為其開具死亡證明。

  濟南舜華路派出所: 只能開具手寫殯葬證

  舜華路派出所的戶籍科民警告訴記者,若想開具機打的殯葬證,需要先銷戶。但因為張亮的妻子是外地戶口,不在派出所管轄範圍內,派出所無法為其銷戶,因此只能為她開具手寫的殯葬證。“如果她的戶口在我們轄區就好辦多了,我們憑藉這些資料就可以為她銷戶。”該工作人員説。

  120急救中心:按規定,應由縣級疾控部門開具

  該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120急救中心的了解,當時120急救車到現場時,李靜已經死亡,120醫護人員沒有進行搶救,並要求家屬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根據2010年山東省衛生廳、公安廳、民政廳聯合發佈的《關於使用<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居民死亡推斷書>及加強死因統計工作的通知》,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需要進行法醫鑒定的,公安部門應出具《死因鑒定通知書》,所在地縣市、區級疾病控制機構根據公安部門的《死因鑒定通知書》填寫《居民死亡推斷書》。 

  根據這份規定,張亮應該找高新區疾控部門來開具死亡證明,但高新區沒有專門的疾控中心。

  在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的提示下,記者了解到,在高新區社會事務局下屬的部門中,有一個疾病控制部門。

  26日下午,記者聯繫到該疾控部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稱,“專門負責疾控部門的主任請假了。”記者説明來意後,該工作人員對此顯得一頭霧水,對於開具死亡證明的相關文件也不了解。

  她表示,“這麼大的事兒,得先了解了解。”並稱,兩三天后才能給出回復。

  社區服務中心:文件規定,應由公安機關出具

  26日下午,張亮和家人來到位於康虹路附近的舜華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看看這裡能否為李靜辦理死亡證明。工作人員得知張亮的來意後,也顯得十分為難。工作人員稱,該中心只辦理老人死亡類的死亡證明,自殺身亡的還是第一次遇到。“他説會請示局裏的領導再給出答覆。”張亮説。

  27日上午,經過與上級主管部門高新區衛生局的溝通,舜華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給出了明確答覆。該中心工作人員拿出一份文件,稱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人口死亡資訊登記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國衛辦規劃發〔2014〕68號文規定,未經救治的院外死亡,醫療衛生機構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需經公安司法部門判定死亡性質,公安司法部門判定為正常死亡者,由負責到現場或調查的執業(助理)醫師簽發《死亡證》;公安司法機構判斷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門按照現行規定及程式辦理。

  “這名死者已經出具法醫鑒定報告,而且屬於非正常死亡,因此需要由公安機關出具死亡證明。”該中心工作人員稱。而該工作人員也表示,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員所説的2010年的文件已經作廢,目前施行的是2014年的新規定。

  高新公安分局:該走的程式已經走完

  既然衛生中心説歸公安部門管,27日下午,張亮和家人又來到濟南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但是找了多個部門均表示無法開具死亡證明。該局政工科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公安部門已經為張亮的妻子李靜開具兩個法律文書,一個是法醫的屍檢報告書,一個是派出所的殯葬證,“按照公安部門的職能,目前只能開具這兩份文書,該做的已經做完了。”

  27日下午,走出高新公安分局的大樓,年近50歲的張亮一臉惆悵和疲憊。妻子的決絕離去已讓他十分傷心,如今辦理其身後事未料也如此艱難。來濟南三天,他和家人頂著大日頭到處奔波,能跑的部門都跑了,能做的也都做了,可是毫無結果。“誰能為我的妻子開出死亡證明?”張亮無語問蒼天。

  最後,萬般無奈之下,張亮和家人再次來到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説再幫我們想想辦法。”張亮希望,能有個好的結果。

  普通老百姓的訴求 怎麼這麼難實現?

  三天來,烈日下的奔波,並沒有給張亮帶來好消息,臉上的疲憊無處隱藏。來濟前,他想不過就是一張死亡證明,當天就能辦妥。沒料到,三天時間輾轉奔波數個職能部門,換來的不是那張紙,而是屢屢被拒之門外的無奈。

  記者能夠想像出張亮的心情,應該是無助又無奈吧。亡妻之殤尚在心中隱隱作痛,為其辦理身後事竟又如此焦頭爛額。他怎麼也想不通,緣何一張小小的紙,竟沒有一個部門能開出來。

  張亮沒想到會在濟南一呆就是三四天,這些天,他飽受烈日的炙烤,在驕陽下尋找希望。陪同他前來的妹妹嗓子已經沙啞,一説話,似火灼燒。她啞著嗓子問記者,“一個普通老百姓的訴求怎麼這麼難實現?”

  每個職能部門似乎都合情合理,但這合情合理的背後卻是對百姓訴求的漠視與毫不關心。俗語雲,各人自掃門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用到張亮的事情上,倒頗有貼合之處。每個職能部門都擺出所謂的文件、規定、制度,然後冷冰冰的告訴訴求者,不歸我們管,去找別人吧。卻很少仔細聽聽百姓的難處,心裏的苦處。

  一張小小的死亡證明,牽扯到公安、民政、衛生等各個部門,在遇到這類問題時,若各職能部門能夠互相溝通、通氣,將百姓的訴求放在心上,除了回應一句“不歸我們管”,再回應一句,“我們幫您想想辦法”,豈不是更好?

  幸運的是,張亮再次折返120急救中心時,工作人員説會給個回復。他不知道這次的結果如何,但總算看到了暗夜中一絲星光。

  (生活日報記者 張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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