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過後,德州的空氣格外清新。7月20日上午10點,根據環保實時監控數據顯示,此時德州市區的空氣指數為29,優。除了新鮮的空氣外,這天,德州人茶余飯後還有一個談資——“德州振華的官司輸了,要賠2000多萬。”
7月20日中午,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稱,被稱為全國大氣污染公益訴訟第一案的“中華環保聯合會訴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造成大氣環境污染”,依法公開作出一審宣判,判決被告振華公司賠償因超標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損失2198.36萬元,用於德州市大氣環境品質修復,並在省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其實德州振華一直是當地環保局頭疼的“困難戶”。儘管德州市政府領導和環保部門負責人多次約談企業負責人,但是收效並不明顯。直到去年3月23日,德州市環保局責令振華有限公司全面停産整治,隨後振華宣佈停産搬遷。
這家德州市僅剩的超標排放污染氣體企業被關停後,立馬顯出了成果。德州市環保局污防科科長張培勇告訴記者,去年1—10月德州市空氣品質同比改善了10.78%。“最直觀的變化是,住在振華廠區對面的小區居民敢開窗了,也敢晾衣服了。”
嘗到了振華被關停後為環境改善帶來的甜頭,德州市政府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並在今年初出臺了首部政府規章《德州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德州市環保局副局長張光瑞表示,德州市目前已經實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負面清單制度,並探索推行冬季採暖期錯峰生産制度。(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孫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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