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的一天,因乘車路線發生爭執,乘客拒付車費錢,濟南計程車司機李泉旺將乘客趙曉峰打傷。經醫院檢查發現踝骨骨折,經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法醫鑒定為右內外踝骨質斷裂,屬肢體部損傷程度係輕傷二級。近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李泉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趙曉峰輕傷,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故意傷害罪成立。因雙方均有過錯,已願意達成和解協議。且趙曉峰接受了李泉旺賠償的2萬元經濟損失費用。最終,法院判決李泉旺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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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的一天,因乘車路線發生爭執,乘客拒付車費錢,濟南計程車司機李泉旺將乘客趙曉峰打傷。經醫院檢查發現踝骨骨折,經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法醫鑒定為右內外踝骨質斷裂,屬肢體部損傷程度係輕傷二級。近日,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李泉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趙曉峰輕傷,公訴機關指控其犯故意傷害罪成立。因雙方均有過錯,已願意達成和解協議。且趙曉峰接受了李泉旺賠償的2萬元經濟損失費用。最終,法院判決李泉旺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