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公積金將實行按月提取 每月15日收到可提取金額

2016-07-13 09:30:18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11日,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關於《濟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提取金額:每月轉賬總額度不超過本細則實施起該筆貸款已正常償還的總額度(不包括部分提前還貸金額),提取額度到百元。

  11日,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關於《濟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據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徵求意見稿與之前的提取管理實施細則相比,最大的變化就是增加了公積金按月委託提取業務,此項業務具體時間還未確定,業務辦理好後,市民將於每個月15日收到可提取金額。需要注意的是,按月取還是按年取的方式市民只能選一種。按月委託提取公積金,只限于公積金貸款以及組合貸款中的公貸部分,商業貸款暫不支援。

  ●辦理範圍:必須是已經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市民和配偶,所有委託提取人必須是在公積金貸款系統中登記的參貸人員;公積金貸款一旦還清,業務自動終止;實施按月委託提取期間,該筆住房公積金賬戶或貸款出現異常,都將終止。

  ●提取條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有多個公積金賬戶需先合併;住房公積金貸款狀態為正常,沒有逾期尚未償還的本金及利息;接受轉賬的賬戶必須是本人名下的與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同行的儲蓄賬戶。

  ●辦理方式:現場本人辦理。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交相關文件;線上辦理。業務正式開通後方可選擇此方式。

  ●提取金額:每月轉賬總額度不超過本細則實施起該筆貸款已正常償還的總額度(不包括部分提前還貸金額),提取額度到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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