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拍下的男子照片
“希望公安部門能治理一下,還濟南大學學生一片良好的學習與生活環境!”近日,濟南大學學生小陳向黨報熱線反映,她和同學出行時,遭遇一名男子向其裸露下體,至今仍心有餘悸。據了解,該男子曾多次在濟南大學校園內和周邊車站等地做出相同的行為,在校女大學生對自己的安全問題十分擔心。目前公安機關已就此事開始進行調查。
今年2月份,一男子多次跑到泉城公園附近,向路過的單身女子裸露下體發泄減壓。歷下公安千佛山派出所的民警經過兩夜蹲守,于2月18日晚在舜耕路西側的小樹林內將故技重施的該男子抓了現行。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小陳將自己的遭遇通過微網志發佈,希望引起社會和相關部門的重視。目前,濟南市公安局官方微網志回復稱,“情況收到,已轉市中處理”,同時轉發了小陳的這條微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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