暈乎!章丘一醉漢小區內倒車連撞兩車,真醉了!

2016-07-09 10:02:59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男子曹某喝酒,朋友幫忙開車,安全到達小區樓下後,朋友先行回家,曹某在倒車時卻撞上後面的轎車。2014年9月的一天晚上,曹某與朋友謝某、鄭某等人在一家餐廳聚餐,曹某喝了酒,身體不適的謝某滴酒未沾。

暈乎!章丘一醉漢小區內倒車連撞兩車,真醉了!

  男子曹某喝酒,朋友幫忙開車,安全到達小區樓下後,朋友先行回家,曹某在倒車時卻撞上後面的轎車。日前,章丘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特殊的醉駕案,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曹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2014年9月的一天晚上,曹某與朋友謝某、鄭某等人在一家餐廳聚餐,曹某喝了酒,身體不適的謝某滴酒未沾。飯後,謝某代曹某駕駛車輛,載著曹某及鄭某一同到達某小區,將他們安全送達並在小區內停好車後,謝某便匆匆回家了。

  喝得醉醺醺的曹某從車上下來後,發現朋友送抵的地點與住所所在樓層之間還有一段較遠的路程。於是,曹某便駕車準備駛離,不料倒車時卻與後面停放的兩輛車發生碰撞,致使三車均受損。經交警認定,曹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之後經抽血檢測,曹某係醉酒駕駛機動車。

  章丘法院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且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應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需要強調的是,對於機關、企事業單位、校園、住宅小區等管轄範圍內的路段、停車場,如果相關單位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亦屬於“道路”範圍,在這些地方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也構成危險駕駛罪。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宋立山 通訊員 萬月月)

  編輯:吹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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