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樓市新規:交房資訊強制公示 對延期交房説不

2016-07-01 10:40:13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青島樓市新規:交房資訊強制公示 對延期交房説不---青島日報 青報網訊交房資訊強制公示,全程監管防止延期交房,強化配套設施建設……7月1日起,新修訂的《青島市城市房地産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新條例還對放寬市場準入,強化配套設施建設,增強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交房資訊強制公示,全程監管防止延期交房,強化配套設施建設……7月1日起,新修訂的《青島市城市房地産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條例》以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對房地産開發經營過程中存在矛盾較多的問題進行了規範和明確。

  在房地産開發經營過程中,個別房地産開發企業將未進行竣工驗收或者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強行交付業主使用,以逃避可能因此産生的延期交房違約責任,從而造成社會矛盾和糾紛。為此,《條例》規定,房地産開發項目竣工,應當通過規劃、工程品質、公安消防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驗收,並取得相關驗收合格文件或者憑證。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産開發項目竣工,還要取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排水、通訊等基礎設施投入使用的證明文件。房地産開發企業要將開發項目各項驗收合格和投入使用的證明材料于項目交付使用前五日在交房現場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通過明確標準、證明公示,確保驗收結果陽光、透明,擴大業主用戶的知情權,便於業主維護合法利益,減少因資訊不對稱引起的糾紛。

  延期交房也是房地産市場的痼疾之一。造成延期交房的原因很多,如開發企業對工程進度控制不嚴、資金不足、設計變更、手續辦理時間過長等。為了規避這種情況的發生,《條例》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者劃撥決定書規定的開竣工時間、條件要求進行開發項目建設,並在辦理施工許可前制定開發建設方案。開發建設方案應當載明開發期數、開發進度以及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進度、交付使用時間等內容。通過開發建設方案備案,開發主管部門可以清楚掌握每個開發項目建設的總體安排、建設內容和進度情況,對於開發過程中的關鍵節點出現延遲的,及時預警並督促企業調整方案、加快建設,以保證項目按期交付。

  此外,新條例還對放寬市場準入,強化配套設施建設,增強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等內容進行了規定。(崔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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