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玻尿酸面部感染 90後女孩美容變“毀容”

2016-06-30 11:12:13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歷下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月,原告岳琪琪在被告熊雅雅經營的某美容院注射了5支玻尿酸進行面部微整形。經審理,歷下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熊雅雅賠償原告岳琪琪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共計1 7萬餘元。

  為了美上加美,從事影視傳媒工作,經常拍攝廣告、雜誌封面的90後美女岳琪琪,在某美容院注射了5支玻尿酸進行面部微整形,不料卻引發面部感染,並因此被單位辭退,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壓力的她還患上了抑鬱症。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日前,岳琪琪一紙訴狀將美容院告上法庭。

  歷下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月,原告岳琪琪在被告熊雅雅經營的某美容院注射了5支玻尿酸進行面部微整形。注射40余天后,岳琪琪面部出現嚴重腫脹、並伴有發熱、疼痛等症狀。岳琪琪先後到多家醫院就醫,診斷為美容後感染,並進行藥物治療,但病情出現反覆。岳琪琪因此出現失眠、記憶力下降、情緒低落、焦慮等症狀,經省精神衛生中心門診病歷及診斷結果分析報告證明,岳琪琪已經患有嚴重的抑鬱症。岳琪琪原在山東某影視公司任職,經常要拍攝廣告、雜誌封面等宣傳材料,面部的傷情給其工作造成了嚴重影響,最終導致岳琪琪被單位辭退。

  法院認為,雖然被告熊雅雅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交了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但與被告的實際經營地址、名稱、法定代表每人平均不符,且衛生許可證經營範圍中“美容”項目明確表明“不含醫學美容”。經審理,歷下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熊雅雅賠償原告岳琪琪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費等共計1.7萬餘元。(本報記者 侯月 通訊員 王繼學)

  本案審判長譚樹傑介紹,根據相關規定,進行醫療美容,必須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審批和登記註冊手續,在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活動。若單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經登記機關核準開展醫療美容診療科目,不得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核定並辦理執業註冊手續的人員也不得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服務。注射玻尿酸屬醫療美容診療科目。

  本案被告熊雅雅所經營的美容會所,在既未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營業執照、又未取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醫療機構執業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為原告岳琪琪注射玻尿酸,被告熊雅雅的行為違反了國家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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