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版”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開徵意見

2016-05-27 10:04:5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濟南版”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開徵意見---記者日前獲悉,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進行初次審議,法規草案在濟南人大網公佈並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6月20日。

  記者日前獲悉,濟南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對《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進行初次審議,法規草案在濟南人大網公佈並向社會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6月20日。

  施工承包合同需明確防治揚塵責任

  今年4月初,市法制辦將擬修訂的《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至4月12日意見徵求完成。當時的意見稿中提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共同對項目工地揚塵承擔治理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並予以落實。

  在此次公佈的修訂草案中,揚塵防治的責任主體更加明確,第二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防治揚塵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並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和意見稿一致,同樣要求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並予以落實。

  同時,修訂草案要求,運輸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物料、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採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遺撒、洩露造成揚塵污染,並按照規定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按照規定的路線、時間行駛。裝卸物料應當採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止揚塵。

  違規建設餐飲服務項目最高罰10萬元

  在餐飲油煙管理方面,2012年開始實施的“老版”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要求餐飲服務行業需要辦理環評。但在此次修訂草案中,未對餐飲行業環評作出要求。記者了解到,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作,濟南市環評工作也進行了“瘦身”,將重點放在事後監管上。

  此次修訂草案對餐飲油煙管理作出如下要求: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按照規範設置餐飲業專用煙道,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或者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並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

  違反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此次修改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信件、電子郵件提出。來信可寄至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郵編250099),電子郵箱:srdf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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