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2020年前建48.6公里城市地下綜合管廊

2016-09-19 14:06:31 來源:大眾網 作者:竇圓娜 責任編輯:閻家鵬 字號:T|T
摘要】“十三五”期間,濰坊市計劃建成地下綜合管廊48.6公里,包括市區20.6公里、縣市28公里。該《意見》的提出,對於提升城市地下空間集約利用率,解決反覆開挖路面、架空線網密集、管線事故頻發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9月18日,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濰坊市出臺了《關於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我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任務目標、工作重點、保障措施。“十三五”期間,濰坊市計劃建成地下綜合管廊48.6公里,包括市區20.6公里、縣市28公里。該《意見》的提出,對於提升城市地下空間集約利用率,解決反覆開挖路面、架空線網密集、管線事故頻發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中提出我市的工作目標為,到2020年年底,省級下達我市建成40公里以上地下綜合管廊建設任務。“十三五”期間,根據各縣市綜合經濟實力和城市規模進行分解,壽光市、諸城市、青州市、高密市分別建成標準綜合管廊4公里以上,昌邑市、安丘市、昌樂縣、臨朐縣分別建成標準綜合管廊3公里以上。各區、市屬各開發區按照《濰坊市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及時序,分別列入年度計劃建設實施,逐步提高我市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綜合管廊的比例,有效解決“馬路拉鏈”問題,切實提高管線安全水準和防災抗災能力,基本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網式架空線,城市地面景觀明顯好轉。

  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2016年底前,各縣市編制完成地下綜合管廊專項規劃,規範入廊管理,原則上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各類管線應敷設于地下空間;同時要加強管廊工程的品質安全管理。強化日常維護。管廊運營單位要與入廊管線單位簽訂使用維護協議,並加強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日常維護;入廊管線單位應向建設運營單位交納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用。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見》提出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市直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責,配套完善相關實施細則。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積極吸引社會資本,以PPP等模式參與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開展試點示範,各縣市要積極開展試點建設,申報國家、省級建設試點,爭取上級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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