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彈幕”等新産品、新應用、新功能上線的安全評估,是保障網路安全的現實需要,也是相關法律政策的延續。對“彈幕”等新産品、新應用、新功能上線進行安全評估,主要是解決內容合不合格的問題,是在設立一個標準。
目前這一制度尚處於探索初創階段,有待於具體實施細則的出臺
“感覺身體被掏空,我累得像只狗……”最近,神曲《感覺身體被掏空》因唱出了廣大加班族的心聲,在朋友圈霸屏。在歌曲高潮部分,視頻上快速飄過一大波字幕:“我愛工作,我愛加班”“睡覺幹嘛,多浪費工作時間”……這些反諷的語言是歌曲作者金承志特意在後期植入的,他希望通過“彈幕”的形式豐富歌曲的內容,表達出對老闆口是心非的狀態。
現在“彈幕”已經出現在不少主流視頻網站上,甚至走進了大學課堂。
當“彈幕”人群不斷擴大時,一紙文件的下達,讓人們意識到,或許“彈幕”並非如傳説般完美。
據業內人士透露,在瘋狂的“彈幕”評論中,低俗乃至侵權內容時有出現,其背後則是網路低俗文化橫行。
正因如此,8月17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在京召開專題座談會,就網站履行網上資訊管理主體責任提出了八項要求,其中明確,加強對網路直播、“彈幕”等新産品、新應用、新功能上線的安全評估。
從邊緣符號到大眾狂歡
“彈幕”,源自日本的視頻網站。國內的“彈幕”熱興起于兩年前,2014年8月前後,動畫電影《秦時明月》在國內舉辦多場“彈幕”觀影,將“彈幕”這一新鮮事物推向大眾視野。直到今天,“彈幕”活躍于90後、00後網友中間——年齡猶如一道堅固的屏障,把“彈幕”牢牢擋在了年輕人之內,許多70後、80後知道“彈幕”,也懂得如何啟用“彈幕”,但態度卻是堅決地對“彈幕”説“不”。
“彈幕”剛出現時,有人曾判斷這股熱潮不會持續太久,因為滿屏劃過的字符密密麻麻,實在有礙欣賞畫面。然而,直到今天,“彈幕”仍然表現出旺盛的生命力,其中必然有其存在的道理。
作為“彈幕”視頻網站的一名忠實用戶,韓笑已經習慣開著“彈幕”看視頻,並且在視頻精彩處也發條“彈幕”表達自己的看法。和很多愛好者一樣,對於動漫的喜愛是韓笑接觸“彈幕”的起點,“我從小就喜歡動漫,從高二開始接觸‘彈幕’網站之後,才發現原來在網站上有那麼多和我一樣喜歡同一部漫畫的人,這在‘彈幕’中體現的尤其明顯”。
但“彈幕”讓圈外的人理解起來還是有點困難,小米聯合創始人黎萬強在其《參與感》一書中,這樣記錄他與“彈幕”視頻的親密接觸:起初強迫自己看了15分鐘,發現眼睛都是花的;後來堅持看了30分鐘,突然發現感覺變了。他發現“彈幕”和視頻可以分離了,變成一種想要看文字便看文字,想要看視頻便看視頻的狀態,於是他得出結論:原來,“彈幕”是內容的一部分。
隨著“彈幕”的不斷發展,使用中的一些問題也開始顯現出來。
“最看不慣的就是那些根本不明白故事情節還一味指責劇中人物的,如果有其他人表示反對,‘彈幕’中就會展開一場大戰。”常在“彈幕”網站上看劇的陳法告訴記者,除了這種無謂的指責,“彈幕”中對視頻上傳者的不尊重、低俗色情的評論等都會讓他覺得很厭煩。
“目前的網路直播、‘彈幕’等新産品、新應用、新功能存在很多問題:第一,侵犯諸如隱私權在內的人格權利;第二,有些內容涉及到不應該公開的領域,屬於洩露商業機密和國家機密行為;第三,一些內容涉及到暴恐資訊,危害社會的穩定,惡意引導輿論。在安全評估過程中主要是無法控制傳播源,在技術、制度、監管三個方面都需要進一步加強。要統一標準,事前做好實名認證,事中做好信用評級,完善事後懲罰措施。”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説。
在業內人士人看來,對於“彈幕”內容低俗化,要不要設置關鍵詞進行遮罩?這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鋻於“彈幕”的社交載體功能,它所營造的歡樂氛圍以及網路公共空間屬性,這些特質決定了使用者會竭力表現自己智慧、幽默的一面,來博取網友的關注,如果有人用“彈幕”“撒野”,很有可能引起集體的言語驅逐。但即便如此,仍不排除有個別惡作劇者,故意使用低俗言語製造混亂、傳播不良資訊,有必要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進行管理。
相關法律和政策的延續
據業內人士透露,國內一家“彈幕”視頻網站為了控制用戶品質,專門設置了測試題,但是,許多人在測試時都利用百度等搜索工具來完成答題。
也有視頻網站在“彈幕”視頻中使用違規違禁的關鍵詞庫系統,同時推出分詞演算法(挑選出質優的內容——記者注),儘量避免“彈幕”視頻的低俗化入侵。
儘管一些視頻網站在做一些工作,但“彈幕”帶來的問題仍不時出現。因此,加強對“彈幕”的監管上升至國家層面。
對於此次網信辦要求的加強“彈幕”等新産品、新應用、新功能上線的安全評估的要求,中國傳媒大學法律系副主任鄭寧的解釋是,安全評估是指對網路直播、“彈幕”等新産品、新應用、新功能在上線之前以及運作過程中的安全評估,“目的在於:評估網路直播、‘彈幕’等新産品、新應用、新功能在安全方面的風險及影響,以便於及時採取預防和解決措施。安全包括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安全、個人資訊安全。評估是指採取一定的標準進行分析、測量,包括定性和定量兩方面”。
之所以要求進行這樣的安全評估,“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網路安全觀,也是相關法律和政策的延續。2010年工信部《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中規定了通信網路運作單位應當對通信網路單元進行安全風險評估。2011年工信部發佈《網路與資訊安全風險評估服務能力評估辦法》,2014年工信部《關於加強電信和網際網路行業網路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強新業務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同年,網信辦《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網站開通前要進行安全測評,新增欄目、功能要進行安全評估。”鄭寧向記者介紹説,正在審議之中的網路安全法二審稿規定,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産生的公民個人資訊和重要業務數據應當在境記憶體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專業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對檢測評估情況及採取的改進措施提出網路安全報告,報送相關負責關鍵資訊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鄭寧向記者進一步解釋説。
加強對“彈幕”的安全評估,也是保障網路安全的現實需要。鄭寧告訴記者,“我國網路資訊內容安全存在不少問題:第一,安全保障漏洞較多,對於國家安全、個人資訊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第二,一些網站片面追求經濟效益,一味‘抓眼球’‘搏出位’,網路直播、‘彈幕’等網路産品、服務、功能中存在一些涉黃涉暴等違法不良資訊,給社會公共秩序、未成年人利益等造成不良影響”。
安全評估機制尚需完善
相對於其他監管措施,安全評估在公眾視野中顯得相對陌生。針對其運營方式以及後續操作,記者採訪了業內人士。
對“彈幕”等新産品、新應用、新功能上線進行安全評估,在朱巍看來,主要是解決網路直播、“彈幕”內容合不合格的問題,是在設立一個標準,“北京市多家直播平臺簽訂了《北京網路直播行業自律公約》,規定直播用戶必須要進行實名認證。通過這些方式統一標準,對新産品、新應用、新功能進行監管”。
“安全評估主要分為三個方面:首先是技術方面,以前技術上是達不到能檢測控制直播、‘彈幕’內容的,要發展技術不再利用人工進行安全檢測;第二是制度層面。用戶在遇到不良內容時,點擊舉報後很少收到反饋,沒有起到很好的舉報反饋作用。並且制度上也要具體規定舉報後多長時間平臺要做出回應;第三在監管層面,平臺儲存器、隱私權的侵犯、信用評級等都要做好監管,這是一個體系,需要全方位的監管,僅僅一兩個措施是很難奏效的。”朱巍向記者介紹説。
“評估大體應該分為三個階段:評估準備階段,確定評估主體、評估目標、評估範圍,設計評估標準和方案;評估實施階段,開展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公開評估結果;評估結果的處理階段,通過還是不予通過。”據鄭寧介紹,目前這一制度尚處於探索初創階段,有待具體實施細則的出臺。需要解決的具體問題包括:
評估主體——自己評估還是第三方機構評估?如何保持中立、權威?
評估程式——如何開展?程式應當公開、透明,吸收公眾及專家參與。
評估標準——通過哪些標準來判斷是否安全?標準需要具有科學性。
評估效力——未通過評估的結果是什麼?整改還是不予通過?
對此,朱巍也坦言,“評估”很難設立標準,還要進行多方面的探索,最終確定標準。
“要加強‘彈幕’等的安全評估,應當遵循評估的合法、公開、參與、比例、有效的基本法則。鋻於網際網路新産品、新服務、新功能的日新月異,安全評估應合法有效,創新方式方法,提高效率,不要使被評估者負擔過重,不要抑制了網際網路創新。”鄭寧説,還要加強“彈幕”網站的自律,建立過濾機制,對發表違法言論的網民進行警告等處理,嚴重的可以封號、列入“黑名單”,“監管部門一方面可以依法對網民發佈的違法言論進行處罰,同時也要對未盡到審查職責的網路平臺進行處罰”。記者 趙麗 實習生 余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