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訊化時代,公共機構從來都不應指望用戶通過自救來避免資訊洩露與騷擾,電信運營商與相關執法機構應遵循角色倫理,為公民資訊安全保駕護航。
近日,市民聶先生稱遭遇“呼死你”軟體攻擊,每小時600個電話打進,還被要求轉賬300元可停止騷擾。通訊專家介紹,可下載一些攔截軟體,通過設置攔截無主叫號碼電話,便可脫離困擾。警方則建議立即報警求助。
利用“呼死你”軟體騷擾普通電信用戶並對其敲詐勒索,這是繁榮網際網路經濟下的一記暗瘡。網際網路將我們帶入一個各種資源充分共用的時代,也將每個人的資訊安全置於巨大的風險中,一不小心,就陷入資訊被盜、人身被騷擾的境地。“呼死你”軟體正是典型一例。
客戶找到“呼死你”網站,網站根據客戶報價對某一個號碼進行“呼死你”騷擾,或者網站隨機撥打某人電話,對其進行敲詐,是這種灰色産業鏈主要的兩種存在形態,甚至實際上已經構成違法犯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規定,利用資訊網路,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將構成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
“呼死你”網站橫行,被騷擾用戶往往只能通過下載遮罩軟體進行自保,但這並非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呼死你”網站還有破解遮罩軟體的手段。所以,解決這一難題,需要電信運營商與工商、公安等執法機構共同發力。
2012年實施的《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明確了包括電信運營商在內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是確保用戶資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電信運營商有確保用戶資訊安全和配合資訊安全執法的義務。所以,當用戶被騷擾時,應該向電信運營商投訴,基於用戶與運營商之間的契約關係,運營商應該對惡意騷擾進行管控,維護用戶合法權益。
實際上,同樣作為平臺性主體,淘寶推出的“淘寶小二”的做法就值得借鑒。當買家給淘寶店主差評卻遭其不停騷擾時,買家可以對此向淘寶進行投訴,“淘寶小二”將主動向被投訴賣家以往的買家調查取證,綜合店家服務數據、“前科記錄”等做出判斷,對店舖進行遮罩、限制發佈商品等處罰,嚴重違規行為者將被查封賬戶。
“呼死你”網站可能並不同於淘寶店家,淘寶也不同於電信運營商,但兩者的平臺性角色在本質上卻是相通的。當電信用戶固定來電號碼向運營商投訴時,運營商完全有理由、也有責任採取有效手段制止惡意騷擾號碼,這在技術上並非難事。證據固定以後,工商執法部門、公安機關便可以循此對“呼死你”網站進行查處。
在巨大的資訊風險面前,我們不應該指望用戶通過自救來避免資訊洩露與騷擾,電信運營商與相關執法機構應遵循角色倫理,為公民資訊安全保駕護航。尤其是在資訊傳播無遠弗屆的時代,這更沒什麼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