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試點迎“大限” 兩年來四大城市僅60戶投保

2016-07-11 16:14:39 來源:中國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宗韋民 字號:T|T
摘要】【以房養老試點迎“大限”】6月30日,試點兩年的“以房養老”迎來“大限”。這份沉甸甸的養老政策響應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四大試點城市只有60戶投保,並且僅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推出了相關産品。經過兩年的試點,“以房養老”首批參保對象的生活發生了哪些改變?試點之後的“以房養老”路在何方?

以房養老試點迎“大限” 兩年四大城市僅60戶投保

  6月30日,試點兩年的“以房養老”迎來“大限”。這份沉甸甸的養老政策響應者寥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四大試點城市只有60戶投保,並且僅有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推出了相關産品。經過兩年的試點,“以房養老”首批參保對象的生活發生了哪些改變?試點之後的“以房養老”路在何方?

  背景

  以房養老四地試點

  2014年6月23日,中國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自當年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試點,試點期為兩年。

  所謂“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保險版“以房養老”,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之後,保險公司將獲得抵押房産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2015年3月,經過保監會批准,首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産品由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推出。同年4月,家住北京西三旗的兩位老人,與幸福人壽北京分公司簽下“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投保單,這標誌著以房養老保險正式落地。

  成效

  四地僅有60戶投保

  據了解,自以房養老試點以來,僅幸福人壽一家保險公司開展了該業務。截至2016年6月28日,投保60戶78人。從區域來看,一線城市(北上廣)相較于二線城市(武漢)對該産品需求、認知度高;從家庭構成來看,無子女老人佔到40%,主要是孤寡、失獨老人;從月領養老金來看,以月領養老金5000-10000元居多。

  對於該産品的銷售,幸福人壽在給記者的採訪回復中表示:“目前的銷售情況我們認為還是符合預期的。”中國“以房養老”首倡者、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監事會主席孟曉蘇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以房養老’目前只是試點階段,僅有四個城市參加,同時,只有幸福人壽一家在做,産品也只有‘幸福房來寶’A款這麼一個單一産品,我當初設定兩年內有20戶投保就算成功,如今的數據我已經相當滿意,並且從試點中看到了希望,第一批試點已經成功。”

  探因

  傳統觀念是最大挑戰

  據了解,在試點過程中,“以房養老”試點遇到的最大挑戰是傳統觀念。目前“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依然是社會主流,絕大多數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給孩子。

  幸福人壽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保單生效的用戶數不到80位,但是前來諮詢的老人很多。“成單率不高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老人願意參與,但是子女或者親屬不同意;還有一種是因為産權問題,有一部分老人的房屋産權是央産房或者軍産房,這在辦理手續的過程中會增加很多難題。”

  上述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有一位上海的老人非常想參加以房養老,但是因為妻子過世後,房屋的一半産權歸兒子所有,房子遂變成了不完全産權,兒子不同意老人將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因此陷入僵局。“這位老人和我們簽署了意向書,他希望我們多給他一些時間,由他來説服家人。”

  據上述幸福人壽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的以房養老産品,需要客戶指定身故繼承人,等投保人將來過世之後房子並不是給保險公司,繼承人可以優先選擇償還保險費用贖回房屋。如果繼承人不贖回,被抵押的房屋再由保險公司進行處置,其中扣除已經支付給老人的養老金部分,同時減掉保險公司相關費用,剩餘的價值還將返還給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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