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要求做好基礎設施領域PPP工作:投入有回報 退出有保障

2016-08-31 09:26:49 來源:西部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基礎設施領域是開展PPP的重要領域,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的PPP工作,既有利於穩增長、補短板、擴就業、惠民生,也有利於形成示範帶動效應,進一步增強經濟活力。此次印發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領域,確定將重點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七大基礎設施領域PPP。

  基礎設施領域是開展PPP的重要領域,進一步做好基礎設施領域的PPP工作,既有利於穩增長、補短板、擴就業、惠民生,也有利於形成示範帶動效應,進一步增強經濟活力。要激發社會資本積極性,必須確保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投資回報,同時,明確其市場化退出的規範化、制度化渠道—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於切實做好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有關工作,積極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

  根據《通知》,有關部門將建立合理投資回報機制,在讓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投資回報的同時,有效防止政府和使用者負擔過重;同時,也要積極發揮金融機構作用,提高PPP項目融資效率。

  精準鎖定七大領域

  不久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公佈資訊顯示,截至2016年7月底,我國兩批公開推介的PPP項目中,已有619個項目簽約,總投資10019.1億元。

  其中,第一批1043個PPP項目中,因多種因素變化而不再採用PPP模式的項目為254個,佔原推介項目數量的比例為24.4%,其餘789個項目中已簽約456個、總投資8151.7億元,佔比分別為57.8%、56.6%。第二批PPP項目中,除部分不再採用PPP模式的項目外,其餘項目已簽約163個、總投資1867.4億元,佔比分別為16.8%、12.2%。

  記者了解到,兩批PPP簽約項目均主要集中在市政、交通等基礎設施領域以及學校、醫院、體育等公共服務領域。

  此次印發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領域,確定將重點在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七大基礎設施領域PPP。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投資司司長許昆林表示,我國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有很多短板,但政府投資能力有限,中央預算內投資有一大部分需要用在公益項目;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規模往往比較大、建設週期比較長、回報率比較低,社會資本在沒有任何支援的情況下不願意投入。因此,在基礎設施領域需要更好地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保障合理投資回報

  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我國就開始在基礎設施領域引入PPP模式。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説,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在投資領域一直伴隨著PPP模式的發展,為持續提高基礎設施水準發揮了積極作用。

  不過,在推進PPP模式中也長期存在著“三高一低”現象,即政府對推廣運用PPP的期望高、央企和地方融資平臺參與PPP的興趣高、仲介諮詢機構提供諮詢服務的熱情高、社會資本尤其是民營資本的參與程度低。

  以水務行業為例,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原巡視員張麗娜曾表示,目前財政部PPP項目庫裏涉水方面的項目達到1400多個,但相關試點只啟動了12個。社會資本之所以望“水”興嘆,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對PPP項目的運作機制、PPP項目的投資回報機制不健全,而影響了社會資本對項目的預期。

  記者了解到,此次《通知》明確,將建立合理投資回報機制,積極探索優化基礎設施項目的多種付費模式,採取資本金注入、直接投資、投資補助、貸款貼息,以及政府投資股權少分紅、不分紅等多種方式支援項目實施,提高社會資本投資回報,增強項目吸引力。鼓勵加大項目前期資本金投入,減輕項目運營期間政府支出壓力。鼓勵社會資本創新商業模式及體制機制,提高運營效率,降低項目成本。

  “此外,價格政策也要到位。合理的價格水準能推算出合理的預期回報,而要明確價格水準,相關公用事業的價格改革必須大力推進。”許昆林此前表示。

  《通知》已經明確,將推進基礎設施領域的價格改革,合理確定價格收費標準,依法適當延長特許經營年限,提供廣告、土地等資源配置,充分挖掘項目運營商業價值,建立使用者付費和可行性缺口補貼類項目的合理投資回報機制,既要使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投資回報,也要有效防止政府和使用者負擔過重。

  構建多元退出機制

  長期以來,我國在PPP的制度設計中,側重準入保障,但對社會資本的市場化退出缺乏規範化、制度化的安排,導致社會資本退出具有較大不確定性,也影響了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的積極性。

  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院長吳衛星指出,産業資本也就是建設企業的資本是否能退出,這個問題比金融資本複雜。如果産業資本很容易退出,那建設的品質怎樣來保證?所以産業資本退出也是一個嚴密監管的過程。此次《通知》明確,提高PPP項目收費權等未來收益變現能力,為社會資本提供多元化、規範化、市場化的退出機制,增強PPP項目的流動性,提升項目價值,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

  在社會資本參與PPP項目的過程中,融資難、融資貴也是突出問題之一。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司長徐林指出,私人企業參與PPP項目,融資至關重要。從資本市場融資,私人企業融資成本比國企、地方政府高。如果政府的直接融資成本比私人資本還要低好幾個點,私人資本會被排斥,就很難做PPP項目。

  為解決這一問題,此次印發的《通知》還明確,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與金融機構加強合作對接,完善保險資金等參與PPP項目的投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債權、股權、資産支援計劃等多種方式,支援基礎設施PPP項目建設。(來源:經濟日報記者:林火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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