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第三方聯合存管或遭禁 行業洗牌隨之加速

2016-08-15 14:00: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網貸平臺的資金存管問題有了新答案。一位網貸平臺負責人昨天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看到過這個徵求意見稿,已經推進跟銀行的資金存管合作了。

  網貸平臺的資金存管問題有了新答案。昨天,媒體報道稱,銀監會日前向各家銀行下發了《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記者從業內人士處核實到,此份徵求意見稿從公開披露、備案制、第三方聯合存管等方面下手規範網貸平臺。分析人士預計,行業門檻提高,平臺成本加大,行業洗牌將隨之加速。

  P2P資金存管指引徵求意見

  據了解,資金存管解決的是平台資金流向問題,可以讓平臺不碰觸投資者資金。早在去年7月,央行、銀監會等十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就提到P2P等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繼續實施資金存管方案。

  一位網貸平臺負責人昨天對京華時報記者表示,“看到過這個徵求意見稿,已經推進跟銀行的資金存管合作了。”

  指引徵求意見稿強調,存管銀行必須在官方指定的網站公開披露包括網貸機構的交易規模、借貸餘額、存管餘額、借款人及出借人數量、逾期率、不良率、客戶數量、平均借款期限及借款成本等數據。

  網貸平臺PPmoney董事長陳寶國表示,逾期率、不良率兩項指標,直指網貸平臺的風控水準與資産品質,一旦按照監管要求公開披露,將在業內産生進一步的優勝劣汰,逾期率、不良率高企的中小平臺,將在獲客方面面臨巨大挑戰,乃至被淘汰出局,而逾期率、不良率處於合理可控範圍內的平臺,將進一步獲得市場認可。

  第三方聯合存管不可行

  意見稿提出的第三方聯合存管、備案制等成為關注熱點。業內人士提供的徵求意見稿顯示,存管銀行不應外包或由合作機構承擔,不得委託網貸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代開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結算資金賬戶。此外,對銀行存管平臺的要求也作了明確規定,包括在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完成備案登記,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獲得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具備完善的內部業務管理、運營操作、稽核監控和風險控制的相關制度等。

  據第三方機構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7月,已有中信銀行、民生銀行、恒豐銀行等30余家銀行宣佈與P2P平臺簽署存管業務。而真正與銀行完成資金存管系統對接的平臺僅不到50家,佔網貸行業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的2%左右。

  陳寶國分析稱,銀行與網貸平臺進行資金存管合作的現有模式主要有,銀行直連、直接存管和聯合存管。新的規定被不少業內人士解讀為“聯合存管”模式將遭禁止。

  拍拍貸總裁胡宏輝表示,監管部門此舉希望通過存管解決大部分對網貸的監管問題。小平颱風險大,只是在做資金搬運工,會加大系統風險和風險傳導,監管不能放過所謂的聯合存管,使資金通過第三方繞過監管,而必須採用與銀行直聯的存管方式來保證資金安全。

  銀行資金存管應有資質

  此次徵求意見稿還對提供資金存管業務的銀行提出資質要求,包括“設置專門負責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與運營的一級部門,部門設置能夠保障存管業務運營的完整與獨立;具有自主開發、自主運營且安全高效的網路借貸存管業務技術系統;具有完善的內部業務管理、運營操作、稽核監控和風險控制的相關制度;具備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跨行資金清算支付的能力;必須申請網路借貸資金存管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完成備案;符合監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等六項。

  新聯線上副總經理陳智誠指出,目前已經開展P2P資金存管的銀行中,有部分並不滿足設立專門的部門以及自主開發和自主運營技術等要求。

  此外,多位業內分析人士表示,隨著資金存管指引的落實,行業門檻實打實提高,平臺成本加大,預計中小平臺退出加速,行業洗牌也隨之加速。建議投資者仍需要加強自身金融知識,不要盲目投資,合理選擇平臺。

  京華時報記者余雪菲馬文婷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