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準同比上漲1.8%。其中,城市上漲1.8%,農村上漲1.5%;食品價格上漲3.3%,非食品價格上漲1.4%;消費品價格上漲1.4%,服務價格上漲2.3%。
7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準環比上漲0.2%。其中,城市上漲0.3%,農村持平;食品價格下降0.2%,非食品價格上漲0.3%;消費品價格下降0.1%,服務價格上漲0.6%。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7月份,食品煙酒價格同比上漲2.8%,影響CPI上漲約0.83個百分點。其中,畜肉類價格上漲11.3%,影響CPI上漲約0.51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上漲16.1%,影響CPI上漲約0.42個百分點);水産品、鮮果、糧食價格分別上漲5.8%、0.5%和0.4%,合計影響CPI上漲約0.12個百分點;鮮菜、蛋價格分別下降4.3%和2.0%,合計影響CPI下降約0.11個百分點。
7月份,其他七大類價格同比六漲一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務、醫療保健、居住、教育文化和娛樂、衣著、生活用品及服務價格分別上漲4.4%、4.3%、1.6%、1.6%、1.4%、0.6%;交通和通信價格下降1.6%。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7月份,食品煙酒價格環比下降0.1%,影響CPI下降約0.03個百分點。其中,畜肉類價格下降1.3%,影響CPI下降約0.07個百分點(豬肉價格下降2.1%,影響CPI下降約0.06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下降1.9%,影響CPI下降約0.03個百分點;蛋價格下降1.5%,影響CPI下降約0.01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上漲3.8%,影響CPI上漲約0.08個百分點;水産品價格上漲0.6%,影響CPI上漲約0.01個百分點。
7月份,其他七大類價格環比五漲一降一平。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務、教育文化和娛樂、醫療保健、居住、交通和通信價格分別上漲1.4%、1.0%、0.7%、0.1%、0.1%;衣著價格下降0.4%;生活用品及服務價格持平。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準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準的變動情況。
2、統計範圍
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衣著、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娛樂、醫療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務等8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採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採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於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市縣、8.3萬餘家價格調查點,包括商場(店)、超市、農貿市場、服務網點和網際網路電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