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公司集資詐騙7000萬 嫌疑人稱自己不懂模範別人

2016-08-08 20:03:1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P2P公司集資詐騙7000萬 嫌疑人稱自己不懂模範別人---上午9點半,賈彩榮和她原來公司的6名職員在北京二中院刑事法庭一字排開,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受審。檢方認為,賈彩榮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應當追究其集資詐騙罪刑事責任;郎永濤等6名被告人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上午9點半,賈彩榮和她原來公司的6名職員在北京二中院刑事法庭一字排開,以涉嫌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受審。旁聽席上,他們的家屬和被騙了大量錢款的受害者混坐在一起,有人一臉憐惜,有人滿腔憤恨。難以計數已經“跑路”的P2P公司讓更加難以計數的受害人求告無門,賈彩榮和她公司員工的落網,終於讓人得以一窺這些P2P公司的究竟。

  “我自己也不懂P2P,我就是模倣別人的……整個P2P行業都是這麼做的。”在回答檢察官訊問時,賈彩榮一直試圖將自己的行為與整個P2P行業挂起鉤來。

  起訴書顯示,2013年12月到2015年5月間,賈彩榮以北京百富金匯投資有限公司、北京百富金匯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義,虛構“債權轉讓”以及“成立合夥企業吸收有限合夥人”等各種説法,通過手下人郎永濤、周琳等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高額回報,非法吸收240余人資金共計人民幣7700余萬元。截至案發,造成被害人實際損失共計人民幣5500余萬元。

  檢方認為,賈彩榮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應當追究其集資詐騙罪刑事責任;郎永濤等6名被告人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應當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賈彩榮的説法,她成立P2P公司之後,雇傭業務員在各個超市向顧客發放宣傳單,聲稱每年的投資利潤約為10%至15%,這樣的收益率吸引了不少有投資意向的北京市民。在檢察官單刀直入的追問下,賈彩榮勉強承認,與投資人簽訂的合同裏,所謂的項目借款方根本不存在。“這些投資項目並不存在,投資項目中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都是我原來在河南開設的公司裏的員工的。”

  檢察官繼續追問:“你為什麼要虛構這些投資項目和借款人?”

  她回答:“我不是故意去虛構,我根本不知道投資項目什麼的很重要,我就是不了解這個行業……”曾經身為P2P公司的負責人,她的這個説法讓旁聽席上傳出幾聲嗤笑。

  賈彩榮還提出了許多説法,試圖印證她所説的“不了解”。“我以前在河南,之後來到北京,在超市裏買菜的時候認識了郎永濤,他懂行,他向我提議,幹這個P2P……”

  但是她的説法被檢察官當場“打臉”。檢察官立即問道:“你在河南開設的公司,是不是也吸收了大量公眾存款?”

  賈彩榮囁嚅半晌,終於承認了。檢察官説,在案證據顯示,她此前在河南南陽、西峽兩地大量吸收公眾存款,給投資人造成損失1個多億。“我就是看到當地有公司吸收老百姓的存款,老百姓的收益率很高,我想給鄉親們造福,所以也成立公司吸收存款。但是後來錢被企業借走了,也沒還……”賈彩榮解釋説。

  庭審中,賈彩榮一再提及一個叫“張霞(音)”的人,按她的説法,大量投資款被這個人騙走了,所以才導致資金鏈斷裂。

  受害人許女士告訴記者,她是通過被告人之一的翟志偉向這家公司投資。“先投了20萬,收益還行,後來又陸續投了一些,最後損失了120萬。”許女士説,去年年初,她突然發現,平時非常熱情的業務員突然不怎麼跟她主動聯繫了,她給對方打電話,對方也敷衍了事。春節之後,大量投資人找到公司,在和公司的交涉中有人報警,這些人就全被抓了。

  記者發現,在接受訊問時,賈彩榮一直試圖將責任推給其他人,唯有涉及到被告人周琳時,她突然大包大攬,將所有責任全攬到了自己身上。她承認,周琳是她的女兒。

  當被問及是否願意還款時,賈彩榮突然激動地哭了起來:“我做夢都想還,我是個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的人……我有點心慌,我有點低血糖,我要喝水……”

  截至發稿,庭審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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