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7月29日專電 題:高溫“燒烤”模式開啟 勞動者權益如何保障?
新華社記者葉婧、魏聖曜
近日我國多地開啟高溫“燒烤”模式,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一些地方出臺了“發放高溫津貼”“限制工作時間”等相關規定,但很多勞動者仍面臨“‘享受’了高溫,得不到保護”的困境。業內人士認為,打通高溫保護的“最後一公里”,需要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力量和勞動者維權意識。同時,高溫保護並非可有可無,有關部門應主動出擊、強化監管。
多地高溫“燒烤”,勞動者揮汗如雨
近日,長江中下游和江南大部、華北地區出現今年以來最強高溫天氣,上海、湖北、重慶等地相繼拉響今夏首個高溫紅色預警。山東、江蘇、安徽的一些地區電網負荷屢創新高,全國多地開啟高溫“燒烤”模式。
受高溫影響,我國不少地方出現民眾中暑甚至被診斷為“熱射病”的案例。據山東德州120急救調度指揮中心統計,7月1日至28日,共接到中暑事件60起。
在山東濟南,28日,氣象部門發佈高溫黃色預警信號。酷暑中,許多勞動者仍然頭頂烈日從早忙到晚。
濟南市一家家電售後服務中心負責空調安裝的高志安就是其中之一。臨近中午,高志安腰裏係著安全繩,整個身子懸挂在一棟居民樓的窗外,一隻腳踩在外機固定支架上,明晃晃的艷陽把空調外機面板烤成了一塊“烙鐵”。“今年主要是為網購和一些大型家電賣場的客戶安裝空調。這幾天天特別熱,正是安裝旺季,每天要安七八台,得抓緊時間完成。”高志安説。
高溫保護規定,落實幾何?
為保障高溫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多地都出臺了“發放高溫津貼”“限制工作時間”等相關規定,但記者了解到,不少勞動者還是面臨著“‘享受’了高溫,卻得不到保護”的困境。
根據山東省人社廳2015年發佈的《關於調整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以及山東省2011年7月施行的《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
高志安告訴記者,他從來沒有拿過高溫津貼,今年也只是領到過幾盒藿香正氣水。“不僅我沒拿過,我身邊裝空調的同事都沒有這塊補貼。”
山東省人社廳勞動監察處處長張志宏説,就高溫津貼的發放情況看,央企、省屬企業落實得較好,私企落實相對較差;分行業來説,建築施工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用工較多,部分企業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僅沒有高溫津貼,甚至連防暑降溫飲料、藥品等都難以落實。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一些地方對高溫天氣下工作時間進行了規定。張志宏告訴記者,《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中明確,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時,當日應當停止工作;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
但記者採訪發現,這一規定不僅是在建築工人、空調安裝工人等傳統職業領域難以全面落實,在物流快遞員、餐飲外賣員等新興職業領域也近乎“紙上談兵”。“溫度越高,叫外賣的人越多,怎麼可能避開高溫時間送餐?”濟南市一家外賣公司的職員説。
如何打通“最後一公里”?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要真正打通高溫保護的“最後一公里”,需要加強勞動監察執法力量和勞動者維權意識。
山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王忠武等認為,一方面,勞動監察執法力量越往基層越薄弱,與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形式不相適應,應加快出臺政策完善執法隊伍建設;另一方面,涉及高溫補貼的舉報投訴相對較少,申請有關勞動爭議仲裁更少,勞動者維權意識有待加強。
有關專家直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地位的不平等,導致一些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成了“橡皮泥”,想怎麼捏就怎麼捏,高溫津貼很多時候變得“可有可無”。
國浩律師(濟南)事務所律師劉國敏表示,2012年人社部等部門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高溫津貼已納入工資總額,並非簡單的一種福利。她認為,有關部門應加大對剋扣高溫津貼行為的查處力度,特別是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落實高溫津貼的工作時間、工資支付、津貼發放的情況,建議對落實不到位的視同拖欠、剋扣工資,發現一例嚴懲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