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業內矚目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于本月下發至銀行。在《徵求意見稿》中新增了對銀行理財業務分類管理、禁止銀行發行分級理財産品、銀行投資非標資産只能走信託通道等內容。業內認為,銀行理財新規極大的降低監管難度,從而提升了監管層對於整體風險的把控能力。
分類管理方向確定
在《徵求意見稿》中,監管機構擬對銀行理財業務分類管理,分綜合類理財和基礎類理財兩大類。其中,從事綜合類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資本凈額不低於50億元。商業銀行首次開展理財業務的,應當從事基礎類理財業務。
基礎類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可以投資于銀行存款、大額存單、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府機構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信用類債券、信貸資産支援證券、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等資産。
根據招商金融團隊估算,按照凈資産超過50億元的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才能投資權益類和非標資産,在全國2500家銀行中,有250家左右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有投資權益類和非標資産的資格。
對於為何要限制小銀行開展權益類和非標類業務。普益標準研究員魏驥遙指出,整體收益率持續下滑的過程中,客戶粘性相對較差的小型銀行為了維持規模增速,可能需要保持相對較高的收益率已吸引投資者,而投向風險相對較高的非標和權益類資産無疑是較快拉升收益的方式。
“相對於大型銀行有著成熟的團隊和豐富的MOM、FOF等委外經驗以降低投向該類市場的風險,小型銀行還不具備相應的條件,因此監管本著嚴控風險的想法做出此類限制也屬情理之中。”
監管新規提出,商業銀行理財産品投資的特定目的載體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産,符合銀監會關於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相關監管規定的信託公司發行的信託投資計劃除外。
所謂非標準化債權資産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或者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産,包括但不限于信貸資産、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
魏驥遙解讀:“這説明,銀行理財投資非標資産,只能對接信託計劃,而不能對接資管計劃。不允許多層通道嵌套。鼓勵銀行理財發行一對一非標産品。”
業內認為,銀行理財非標資産重回信託通道,是強化風控的體現。上海法詢金融董事長孫海波撰文指出,如果銀行理財最多只能嵌套一級通道在新版徵求意見稿中嚴格實施,那麼影響非常大,銀行理財作為表內資産挪騰的工具無法繼續,比如ABS劣後處理、不良資産通道接回),諸多代持,以及其他巧妙地産品都無法實現。
此次銀行理財新規的基本要義是降杠桿去通道服務實體經濟。民生固收研究員李奇霖認為,繼“八條底線”、證監會收緊券商創新監管、政治局會議強調抑制資産價格泡沫後,銀行理財監管新規將出,表明金融降杠桿在升級。
“萬寶之爭”或促使銀行理財監管更嚴
據摩根大通一份報告指出,寶能係共斥資430億元人民幣買入萬科A25%的股份。其中,有6家商業銀行理財資金提供額融資,融資總額達到260億元人民幣。
國泰君安早先一份報告指出,收購方通過橫跨監管部門的多環通道設計,實現了理財資金合規地為收購提供融資。由於理財資金大多屬於低風險偏好,被用於惡意收購,監管機構以萬寶之爭位契機,銀行理財監管取向趨於更嚴。
“從新徵求意見稿的調整內容來看,監管層的核心意思是降低監管各類産品或操作流程中的難度,防範未知風險的目的。將許多複雜的、不清楚的地方做出了極為直接的簡化操作,極大的提高了産品的透明度,也極大的降低了監管難度。”魏驥遙説。
影響一:推動銀行理財産品回歸資管本質
自從我國2004年開始出現理財業務,銀行理財已經走過12年。國泰君安報告指出,現在的理財業務已經偏離了資産管理業務。
“現在的銀行理財業務,通過與投資人約定,給客戶一個固定的收益率,剩下的收益都歸銀行,被稱為‘超額留存’,但這約定的收益率卻給後來的剛性兌付埋下了伏筆,偏離了資産管理業。由於銀行獲取了‘超額留存’,這就存在拉大套利空間的動機。而其中一個簡單的方法就是期限錯配,為管理資金錯配,又對資金池産生了需求,進一步偏離資産管理業務。”
國泰君安指出,資産管理業務的邏輯完全不一樣。資産管理業是投資人將資金託付給資産管理人,請其為自己從事投資。資産管理人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收取管理費,然後把扣除管理費後的投資收益交給投資人。風險由投資人自行承擔,不保證收益。資産管理業務不應該有“資金池”。
魏驥遙認為,《徵求意見稿》要求所發行的一對一的非標産品難以通過資金池等各種方式來調節收益,此舉毫無疑問也推動了銀行理財産品向回歸資管本質發展。
影響二:短期對A股形成利空
由於新規在多個方面收緊了對於銀行理財的限制,此舉可能會對A股市場在短期內形成利空。如基礎類銀行不再能投資權益類産品,這將導致部分銀行理財資金的流出,但是考慮到基礎類銀行的客觀情況,這部分資金量可能不大。
招商金融認為,目前並未直接限制權益類資産佔理財比重,對股市直接衝擊有限,但對預期影響較大:理財投權益類資産主要包括定增、打新、配資、産業基金、兩融受益權等,權益類資産佔理財總規模(23萬億左右)預計在10%內,其中大頭是定增和打新。
“這次的打新把大量中小銀行發行的理財産品拒之於權益類資産之外,從風險防範的審慎性角度是正確選擇。但是,由於近大半年來理財資金配置權益類資産最活躍的都是大量小銀行(儘管體量佔比不大),大中型銀行相對審慎切風控嚴格,小銀行理財資金配置權益資産受限後,對入市資金邊際變化上的預期産生較大影響。” (記者 胡愛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