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步司機拾手機不還索要贖金 乘客討手機遭拖行

2016-07-28 10:23:32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優步司機拾手機不還索要贖金 乘客討手機遭拖行---事後,二人報警,劉女士將石榴園派出所出示的相關證明發給優步公司,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資訊、車牌等內容。”  工作人員提示,如乘客發現乘車時丟失物品,可通過優步平臺反映,索取司機聯繫方式進行溝通。

  當事人受傷並報警 司機已被優步暫時封號

  日前,劉女士用優步叫車回家,發現iphone 6手機落在了車上,與司機溝通時,對方索要1500元贖金。雙方約定見面協商時,由於價格未談妥,司機一腳油門加速離開,導致劉父被甩在馬路上,身體多處擦傷。昨天,優步表示,已對該司機進行暫時封號。律師提示,拾物不還構成非法侵佔。警方表示目前事情仍在調查中。

  遭遇:

  索1500元贖金才給手機

  劉女士回憶,7月26日淩晨,她通過優步叫車,一個昵稱為“彪”的年輕司機接單,她乘車從魏公村回到光彩路的家。回家後,她發現自己的iphone 6手機不見了,便懷疑落在了車上。她通過優步平臺與司機取得聯繫,“司機找了下發現確實在他車上,然後説他在忙,沒空給我送回來。”劉女士説,她擔心司機不還,就電話告訴司機不會讓他白跑,會給一定路費。

  劉女士講述,昨日淩晨她接到司機電話,“他説他最近急用錢,手機可以還我,但我必須給他1500元。”她擔心對方不還手機,就讓司機先把手機送過來,給多少錢再做商談。隨後,劉女士和父親下樓到約定地點等待,見面後對方並沒下車,而是將車窗搖下一條縫兒和父女二人商談。“我爸扒在駕駛員車窗前跟他談,看能不能少點兒,但司機説一分錢都不能少。”就在雙方繼續討價還價時,司機一腳油門離開,當時正扒在車窗上的劉父被帶著跑了30多米後甩在馬路邊,身上多處擦傷。

  事後,二人報警,劉女士將石榴園派出所出示的相關證明發給優步公司,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資訊、車牌等內容。記者看到劉女士提供的豐台區鐵營醫院診斷書上顯示,劉父頭面部、四肢多發性挫擦傷,右側顴部軟組織腫脹。

  優步:

  已對司機暫時封號

  昨日下午,記者聯繫到優步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在收到劉女士郵件後已迅速提供相關資訊,並積極配合警方調查。考慮到事情影響到乘車體驗,優步公司退還了劉女士乘車花費的75元。

  優步表示,事發後曾與司機電話溝通,“但他不承認劉女士所述,我們也沒直接證據證明此事,只能等警方處理結果。”工作人員稱,目前公司已對當事司機暫時封號,但具體處理還需等警方調查結果出來。“如果劉女士所述屬實,我們後期會進行相應賠償。”

  工作人員提示,如乘客發現乘車時丟失物品,可通過優步平臺反映,索取司機聯繫方式進行溝通。記者在平臺內看到,在尋找失物一欄內有“(中國專屬)車主拒絕配合尋找失物”一選項,其中寫明:“如果您和車主取得了聯繫,但是車主拒絕配合歸還或者尋找失物,我們建議您聯繫當地警察機關。”警方表示,目前事情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律師:

  拒不返還構成侵佔

  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余超提示,乘客乘優步專車並支付費用,司機有義務幫忙保管乘客遺失物品。從法律上講,不論乘客是否給予司機獎勵,對方都應返還劉女士手機,拒不返還則構成非法侵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這些行為都屬於侵佔。”

  余律師提示,如果侵佔數額較大,構成犯罪,失主需自行收集必要證據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追究對方的刑事法律責任;如果數額不大,不構成犯罪,失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回損失。

  北京晨報熱線新聞 記者 康佳 張靜雅 線索: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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