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有50萬存款】厚街鎮一家土石方公司拖欠工傷賠償金38萬多元拒不賠償,經法院責令如實申報財産,該公司卻“喊窮”,隱瞞名下存款50多萬元以及多部車輛。法院對此開出了10萬元的鉅額罰單。
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獲悉,連同賠償款、訴訟費、執行費在內的近40萬元執行款及10萬元罰款均已執行到位。
現年62歲的廣西人吳伯,原是厚街鎮一家土石方公司的員工。2013年7月,吳伯發生交通事故,經東莞市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被評為四級傷殘。後因工傷賠償問題,吳伯跟公司對簿公堂。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決該土石方公司向吳伯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共計38萬多元。但判決生效後,該土石方公司一直沒有履行判決確定的付款義務。今年3月,吳伯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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