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2016年第2號
國資委關於組建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的公告
經國務院批准,新組建的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列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排在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之後。
國 資 委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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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2016年第2號
國資委關於組建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的公告
經國務院批准,新組建的中國航空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列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名單,排在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之後。
國 資 委
2016年7月8日